索引号 | 01510836-4-/2022-121203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审批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27日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2022年8月27日至29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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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来芒线、110kv潞芒线现状分析及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保环辐评审〔2022〕01号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保环辐评审〔2022〕0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来芒线110KV潞芒线现状分析及安全隐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保山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110kv来芒线、110kv潞芒线现状分析及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潞江镇,腾冲市芒棒镇、五合乡。
(一)110kV来芒线和110kV潞芒线已建设内容(1991年建成):
1、线路一110kV来芒线起于110kV来凤山变电站,止于110kV芒棒变电站,全长28.2km,杆塔71基,导线采用JL/G1A-185/30型钢芯铝绞线。110kV来芒线1#~14#杆塔线路与110kV来东线同塔双回架设,其余段水平排列和三角排列。全线导线距地面最低高度8m。
2、线路二110kV潞芒线起于110kV潞江变电站,止于110kV芒棒变电站,全长22.6km,杆塔57基,导线采用JL/G1A-185/30型钢芯铝绞线,水平排列和三角排列。全线导线距地面最低高度13m。
(二 )110kV来芒线和110kV潞芒线安全隐患改造工程:
1、线路一(N129~N132)改造段①新建架空线路单回路径长2.608km,导线采用JL/G1A-185/30型钢芯铝绞线,单分裂,三角排列;设计最低呼高30m,导线对地最低高度24m,输送电流333A;新建杆塔3基,塔基永久占地约220m2。②拆除原110kV来芒线129#、130#、131#、132#杆塔,拆除128#杆塔大号侧~133#杆塔小号侧段导线、金具等配套设施,长度约为2.608km。③原N128~新N130段和新132#~原N133段沿用原地线,型号为GJX-50型钢绞线;新N130~新N132段更换地线,型号为JLB20A-50铝包钢绞线。(N152~N154)段改造:将原110kV来芒线153#杆塔(水泥杆)更换为1基铁塔,塔基永久占地约70m2,导线、地线、金具等利旧,改造段路径长0.89km。更换杆塔后导线为三角排列,单分裂,对地最低高度24m,输送电流333A。拆除原153#水泥杆。N129~N132段和N152~N154段安全隐患改造后, 110kV来芒线总长度不变,杆塔减少1基。 2、线路二改造段①新建架空线路单回路径长1.375km,导线采用JL/G1A-185/30型钢芯铝绞线,单分裂,三角排列;设计呼高30m,导线对地最低高度25m,输送电流333A;新建杆塔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150m2。②拆除原110kV潞芒线107#、108#杆塔,拆除106#杆塔大号侧~109#杆塔小号侧段导线、金具等配套设施,长度约为1.375km。③地线采用JLB20A-70铝包钢绞线。线路二安全隐患改造后, 110kV潞芒线线总长度不变,杆塔数量不变。
110kV来芒线和110kV潞芒线1991年原已建成投资2049.2万元;
隐患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比例9.32%。
二、项目审批结论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及运营技术成熟、可靠,项目区域及评价范围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原已建成线路沿线无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项目按原线路路径改造,不新开辟线路通道,改造完成后能消除改造段现有安全隐患,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均满足相关评价标准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线路、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规模、投资、地点、标准、对策措施及环评技术评估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110kv来芒线、110kv潞芒线现状分析及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依据。
(三)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有关要求,合理进行建设,并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及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六)设置环境管理专职或兼职人员,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帐,确保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资金的落实。
(七)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验收调查报告必须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向我局提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验收意见,我局将对项目“三同时”落实、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现场执法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