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00MB1565222A-/2023-0414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已按省机关事务局要求完成了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标识化、信息化等工作。完善了公车管理平台功能,结合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需求,我局积极对接技术服务公司,公车平台在省级平台的基础上完善了“三定点”信息录入,使用车信息更加清晰完整、维保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服务基层更加便捷高效,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线上预约、科学调度、高效有序、实时监管、在线统计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将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2735辆全部纳入省公车平台进行监管。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车辆管理,有效保障了基层调研、一线应急处突、综合执法、疫情防控、跨区域出差和突发情况下公务出行用车需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对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全市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2735辆公务用车进行监管,实现车辆管理透明,公务出现便捷合理,有效提高出行行政工作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整改措施及有关建议
助力保山经济跨越发展是中心长期坚持的工作目标,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关于“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需要的车辆信息外,其他车辆包括执法执勤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的规定,将市本级公务用车全部纳入“省公车平台”,实现了‘全省一张网’统一监管”的要求。2022年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络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实际支付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2022年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截止2022年底,项目经费已执行完毕。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已将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2735辆全部纳入省公车平台进行监管。2022年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络运维项目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实际支付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络运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络运维费,该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科序时支付,为确保做好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科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挤占挪用该项目资金。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监控信息的反馈,深入分析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具体原因,制定项目推进的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3日
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络运维项目经费 | ||||||||
主管部门 | 市机关事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公务用车管理科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2、 □ 3、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2 | 2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执法执勤车辆接入数 | 120 | 129 | 10 | ||||
公车平台监管车辆数 | 2735 | 2735 | 5 | ||||||
公车平台运行维护频次 | 12 | 11 | 4 | ||||||
车辆定位安装数 | 1500 | 1557 | 5 | ||||||
质量指标 | 纳入平台集中监管车辆覆盖率 | 100% | 100% | 5 | |||||
公车平台车辆运行维护覆盖率 | 99% | 100% | 5 | ||||||
运行费用录入率 | 99% | 100% | 5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平台监管时效性 | 100% | 100%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 99% | 100% | 5 | |||||
持续有效保障公务出行 | 95% | 96% | 10 | ||||||
实现公务用车实时监管 | 90% | 91%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受益人员满意度 | 98% | 100% | 10 | ||||
总分 | 99 | 自评等级 | 优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资金支出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通过对项目资金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宝贵的经验。 |
备注: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