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33000MB1565222A-/2023-0414013 发布机构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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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预算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预算管理执行进行了自检自查,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预算收入1395.0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898.54万元,项目收入482.50万元,实有资金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

2022机关事务局决算支出1519.12万元。基本支出1033.03万元,项目支出486.09万元。

预算收入统决算支出差额124.08万元,差额原因:022年调资、月绩效、年终绩效未在年初预算。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建立《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组织过程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下拨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申报及时,正确使用资金且提高使用率高,基本运转和机关事务发展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效益高。

预算编制时,成立预算编制组共同研讨编制,将单位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统一编列预算,能切实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兼顾单位发展的基本需要。

项目执行概况及评价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10499.69万元,全年执行数486.09万元,执行率97.28%2022年预算非税收入300.00万元,实际上缴国库309.76万元,完成100%

过程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下拨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在项目申报中,严格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审核监督,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指标申报及时,正确使用资金且提高使用率高,基本运转和机关事务发展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效益高。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单,签订了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支付款项,不存在拖欠、截留的情况。纳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全部履行招标手续。招标资料整理规范保存完整,按程序履行采购预算增减手续,全面完成年度内政府采购各项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加手续。制定了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经费支出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职责明确并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项目完成的目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开展绩效业务培训1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的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运用进行系统培训,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得到了有效地提升。

产出情况分析

2022年实际开展项目10项,所有项目均紧紧围绕市机关事务局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2022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36.5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30.34万元,较上年增加6.25万元。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上涨2022年较2021年平均上涨2.5元/升,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效果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及时更新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确保资金及时下拨支付,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在三公经费的使用上,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2022年度,市机关事务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地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

2022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6个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且绩效目标已达标。其中有4个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不可量化,得1分。

针对机关物业管理、零星修缮、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等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总得分为96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机关物业管理、零星修缮、公车服务中心运行等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343

单位名称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基本支出总额

1033.03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486.09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1395.04万元

1519.12万元

108.89%

19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数量

10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进度

95%

96.5%

10

时效指标

重点支出保障率

95%

95%

10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95%

92.6%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

300万元

309.76万元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95%

96%

5

生态效益指标

节约型机关验收合格率

95%

98%

10

可持续效益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95%

100%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单位满意率

95%

98%

9

总分

96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36.58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30.33万元,较上年增加6.25万元。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上涨2022年较2021年平均上涨2.5元/升,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厉行节约,加强绩效管理。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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