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0-063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能源局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开办费-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保山市能源局于3月15日正式挂牌,保山市能源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市能源行业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保障任务,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处理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因市能源局为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申请开办费-设备购置经费8.7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市能源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办公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开办费-设备购置经费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8.7万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8.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19年共使用8.7万元,重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购买台式计算机3台,笔记本电脑1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保证了能源局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及时增添办公设备,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执法工作更加快捷、便民,提高了部门整体管理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满意度8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按规定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框架体系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框架体系。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1.存在的问题: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财政部门继续加强对个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能源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