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1-0715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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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办公室修缮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能源局办公楼修缮工程于2019年10月29日竣工,2019年10月30日由黄生留副局长牵头,组织刘睿、廖明才、范正丽、李新江组成了项目验收小组,会同保山联创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办公楼修缮工程进行了项目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经过验收小组验收,办公楼修缮工程完成了各项施工项目,质量合格,修缮工程最终价款为125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市能源局于2019年向保山联创建筑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95000元,剩余30000元在2020年进行支付。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要求,市能源局组织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办公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项目绩效评价以办公室为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由办公室根据业务科室绩效评价数据进行汇总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办公室修缮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市级配套3万元,实际到位市级配套资金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共使用3万元,全部用于办公楼修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局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并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财政局按有关法规审批。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市能源局于2019年10月对办公楼进行修缮,修缮工程最终价款为12.5万元,2019年已支付9.5万元,缺口资金3万元,特向市财政局申请将缺口资金3万元列入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资金,在2020年支付3万元。已于2020年6月支付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办公楼的修缮,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必要的办公条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施此次办公楼修缮项目。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职工满意度>=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扎实开展工作。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局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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