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3-04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是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四是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五是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
六是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七是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八是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承担权限内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
九是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保山市能源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电力发展科、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科、能源安全监管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能源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2022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2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能源局主要工作职责,2022年市能源局从目标设定合理、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等七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能源系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示范区”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市能源局总收入30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45万元;2022年安排支出30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5万元,项目支出26.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市能源局制定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能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公务接待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内控制度汇编》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预算支出提供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要求,市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财务人员统一填报,其他项目实施人员负责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市能源局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立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坚持苦干实干,实现主要指标创历史性增长。全年完成能源工业增加值36.4亿元,同比增11%,增速排名全省第一;全市电力并网装机容量233.02万千瓦,发电量80.66亿千瓦时,同比增21.55%;全社会用电量118亿千瓦时,同比增31%;天然气用气总量达2587万立方米,实现稳步增长;完成能源固定资产投资37.56亿元,同比增488.9%,增速排名全省第一,超额完成省市下达20亿元目标任务,获省能源局通报表扬;向上争取资金1.3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968万元的128%。
2.坚持大抓项目,推动“双碳”战略高效落实。一是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把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全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编制印发了《保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保山市“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了《保山市光伏、风电选址规划报告》。二是电源建设高速度增长。2022年全市共有15个新能源项目纳入全省新能源建设方案,装机194.8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1个,装机7.7万千瓦;光伏项目14个,装机187.1万千瓦。较2021年纳入全省新能源建设方案项目,实现了大幅增长,全市新能源建设进入跨越式发展时期。2022年全市新能源在建项目11个,装机185万千瓦。其中:施甸中、西邑东、蒲缥、横山4个光伏项目实现投产并网。三是电网架构高质量发展。谋划贯通德宏、大理、怒江清洁能源送电保山输电通道。500千伏兰城变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电力负荷保障能力60万千瓦,保障通威一期项目实现满负荷生产;500千伏兰城变三期开工建设;500千伏保东变获省级核准,正在办理农转建手续;500千伏德兰线工程项目已上报申请纳入《国家“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500千伏保东变220千伏线路接入系统工程、220千伏猴桥变工程取得项目核准批复;220千伏崇仁至保山输电线路工程、通威二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110千伏西长线迁改工程竣工投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及变电站线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改造提升10千伏线路127.11千米,低压线路429.94千米,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89%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52%以上。四是燃气管网高效能推进。施甸天然气管道、腾冲云丛酒业中压管道等4个项目顺利投产。国家天然气南环线保山—临沧段项目、澜沧江备用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市场分析。施甸支线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工程投产运行。顺利完成通威二期项目区中压燃气管道迁改工程、咖啡产业园天然气中压管道工程。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制度,合同供气量达3324.37万立方米,同比增22%。督促燃气企业完成保山支线隐患治理收发球筒改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压非保民”预案实战演练。
3.坚持守责担责,推动能源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关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管责任,抓实岁末年初、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段安全监督检查,完成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分、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中缅油气管道保护等工作,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4.坚持用心用情,推动能源服务能力提质增效。一是“保姆式”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保山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65亿千瓦时,同比增45.3%。成功实现“刷脸办电”“一证办电”,“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行“三零三省”服务,累计为用户节约办电资金达3600余万元。严厉整治违法供电行为,比特币挖矿供电整改率达100%获省级肯定。保山能源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金到账9.6亿元。二是“一站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事项比例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2021年基础上缩减25%以上。建成投运公用充电桩454个(775枪),总功率达3.6万千瓦,人民群众绿色出行更加方便快捷。三是“一体化”推进智慧能源建设。数字化绿色智能电网建设步伐加快,同步开展变电站智能直流系统研究与开发,实现变电直流系统远方监测及充放电管理,成果入选2023年南博会成果展览。燃气物联网建设加快推进,实现水长末站、龙陵末站、保山门站三级调度数字化、一体化管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能源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具体,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各项制度。
(二)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