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3-0424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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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该项目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20226,市能源局按照文件要求清退原来的临聘人员,重新聘用劳务派遣人员1名,主要负责保洁、保安等工作,已完成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工作,该笔资金主要调整用于列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足部分。

2.效益指标。市能源局通过聘用劳务派遣人员保障单位各项后勤工作开展以及正常运转。

3.满意度指标。2022年,劳务派遣人员满意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以后的项目开展中,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预算的准确性。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初预算临聘人员经费20000元,20226月,按照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单位的保安、保洁等后勤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保山市能源局上半年支付临聘人员经费10200元,按照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3800/月,下半年还需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22800元,缺口资金13000元。202210月经向对口科室申请,从办公经费-医疗费中调整2000到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中,主要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足部分。具体工作由市能源局办公室负责开展,相关费用按照《保山智合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保山市能源局保安服务合同书》,由出纳(人事)填报单据,经分管领导审批,到财务室报账支付。财务室在各项工作完成并取得相关资料后,按照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及时支付款项。办公室对该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20232号)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绩效评估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照绩效评估各项指标,认真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该项目属于年中调整,除了该项目2000元外,下半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缺口资金11000元,经向对口科室申请,从办公费中调出11000元用于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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