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00MB1632050L/20240419-00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能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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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组织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三是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四是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五是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六是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七是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八是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承担权限内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九是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保山市能源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电力发展科、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科、能源安全监管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能源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年末实有人数1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市能源局主要工作职责,2023年市能源局从目标设定合理、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等七个方面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能源系统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力推进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示范区”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3年,市能源局总收入38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58万元;2023年安排支出3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5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市能源局制定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能源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公务接待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保山市能源局内控制度汇编》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预算不超预算,决算不超决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预算支出提供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1.前期准备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1号)要求,市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财务人员统一填报,其他项目实施人员负责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市能源局依据部门职能职责设立制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职责履行良好、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三)产出情况分析
全年完成能源工业增加值38.3亿元,同比增4.2%;全社会用电量140.3亿千瓦时,同比增19.24%,增速排名全省第三,较“十三五”末85亿千瓦时增长64.7%;天然气用气量3392.95万立方米,同比增31.17%;能源固定资产投资76.6亿元,同比增104%,增速排名全省第一,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任务50亿元的153.2%,当年投资便超“十三五”全部投资3.84亿元;新增新能源投产并网装机145.2万千瓦,同比增185%,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任务100万千瓦的145.2%;向上争取资金1.62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14%。市能源局获市级财政奖励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25万元;帮助挂钩村协调资金5.06万元;完成138人能源工程职称评审(含考核认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部门年度目标未明确具体工作量,绩效指标未能涵盖部门大部分工作要求。。
(二)整改情况
1.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相关科室对绩效目标的认识、管理水平。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确保各项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3.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的科学性。细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一)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各项制度。
(二)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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