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172-X-/2019-0621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两个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68个单位,设置6个集中办事窗口、31个独立窗口、1个综合窗口、2个服务超市,窗口和超市工作人员为220多人,年接待办事群众及服务对象约100万人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内设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产权交易服务科3个业务机构,建有6个开标室、6个评标室、2个专家抽取室、专家休息等候区6个、报名接待区3个,年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为确保市级“两个中心”的正常运转,2018年度财政下达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预计需要17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17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170万元,其中:办公费52.95万元,印刷费0.16万元,咨询费1.8万元,水费2.05万元,电费7.52万元,邮电费32.25万元,物业管理费14.71万元,差旅费7.82万元,维修维护费10.33万元,培训费3.38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14.25万元,其他交通费2.29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二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1至10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03.95万人次,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18.74万件,办结218.68万件,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2193个,涉及事项4643件,投资概算2728.2亿元,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04项,选取结束308项,签约项目390项,履约结束464项,全市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累计完成交易项目2626项,完成交易金额306.42亿元,节约资金11.65亿元,增价8.37亿元。共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交易项目2532项,交易金额达150多亿元,其中有90个项目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