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19-0621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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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保山市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投入方面,软件平台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云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不用投入建设。保山市只需要做好政务大厅智能化设备采购和信息安全方面的建设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面,需要对现有平台系统进行扩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内容主要为:一是政务大厅引导设备,主要有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和智能查询终端等引导设备;二是政务大厅自助服务设备,主要有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样表终端和自助证照打印终端等办事群众自助设备;三是窗口工作人员使用的智能确认签证评价一体机和一体化高拍仪等网络办公设备;四是在原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建设上新增加的信息安全保障设备,主要有正版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正版网络杀毒软件和数据存储备份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扩建内容为:一是适时备份存储系统建设;二是系统服务器负载扩建;三是系统“双回路”供电设备扩建;四是远程适时在线监督系统和远程异地开评标系统扩建;五是交易监督管理中心建设。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的通知》(保财行〔2018〕26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设备采购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引导区,智能排队叫号系统1套,其中:排队叫号主机(立式)2台,窗口显示屏和系统对接设备60个,呼叫器60台,LED控制卡60个,窗口显示屏60个,叫号显示屏6台,多媒体控制盒6台。智能触摸终端系统1套,其中:触摸屏4台,身份证读卡器4台。55寸立式信息发布屏2块。大厅管理系统1套。二是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终端1套,自助样表终端1套,评价触摸屏2台,自助证照打印终端1台,自助填表终端1台,自助文件取件柜1组,自助手机充电桩4个。三是窗口区,智能确认签证评价一体机100台,一体化高拍仪(高拍仪、二代身份证(社保卡)读卡器、指纹采集、人证合一)50台。四是信息安全保障,服务器操作系统3套,网络杀毒软件1套,数据存储备份1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中心服务窗口设置,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自助复印打印机、自助存取件柜、证件照自助摄影机等自助设备,突破时间界限,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咨询服务、办事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受理、视频监控和休息等候等功能区域,设置了明晰的引导及指示标识标牌,加强了高拍仪、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排队叫号机、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窗口显示屏、LED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办事椅、休息椅、打印复印、饮水机、擦鞋机、急救包、老花镜、图书阅览、手机充电站、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配备,为群众办事营造了宽松舒适温馨的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大厅建设,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实现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2018年1至12月,全市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流转审批、服务事项287794件。五是开展智能化服务。建设多功能智慧服务大厅,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客户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在线预约、排号查询、常见问题解答、样表下载等掌上便民服务。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展示大厅,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指导开展好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展示大厅,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增强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的办事习惯,变现场办为网上办。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5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规定,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园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18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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