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7980172-X-/2022-040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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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开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实有在职人员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32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在职工勤人员2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在职事业人员9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4.公务车辆情况。

年末公务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保政务发〔2020〕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如下:

1. 着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要求,持续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市、区两级率先建成的基础上,要求其他县(市)全面启动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隆阳区以奖代补方式投入160万元改造提升3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平台;率先试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将网上大厅从区、乡两级延伸至村(社区),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区、乡、村三级运用,基本做到了群众办事“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腾冲市加大投入,加强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昌宁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预计2020年上半年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整体搬迁入驻。

2. 着力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狠抓部门和项目进驻,以“集中服务”实现“集约效应”,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持续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窗口”,将新开办企业需要办理的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申领发票等事项整合到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

3.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认真梳理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并充实完善各级网上大厅栏目内容,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覆盖度,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统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入口,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延伸,全市入库网上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新体系。

4. 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将市级和5县(市、区)210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75个乡镇(街道)共11664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公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5. 着力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狠抓项目进驻与授权,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全面推行项目代码制,更新完善项目目录及录入事项,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在线报备等工作流程,项目审批实现“一项一码、一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依责监管、电子监察”的“一站式”审批。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统一为企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有效推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6. 着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1月10日,全市各级“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与全省同步正式上线运行,用户可以通过APP轻松办理户籍、查询职工养老保险、预约办税等多项政务服务,变“线下跑”为“掌上办、指尖办”。

7. 着力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运行。在2018年建成运行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将原“96128”热线(已停止使用)整合为“12345”政务热线。

8. 强化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和服务。扎实开展中介机构申请入驻审核,实现“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加强对中介超市的信用评价监管,不断提高按时履约率和提速率,实现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公示率100%,确保了规范运行;严格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制、执业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合同管理制,实现购买中介服务无区域性、歧视性、行业垄断性限制,不断提高投资审批项目中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9. 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要求,从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交易范围标准化、电子化平台建设标准化、交易服务标准化等入手,全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并实现跨地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10. 着力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托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简称“政采云”)建成了“政采云”电子卖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8.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08万元、项目支出421万元。

2.年度收入情况。2020年全年收入共计166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62.0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3.年度支出情况。2020年全年支出共计16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09万元、项目支出1055万元。

4.年末结转项目资金2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还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指标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1)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等资料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

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析。

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20年度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计算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我委核对2020年度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2020年度实际在职人数为32人(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9人),机构编制人数为27人(不含行政待消化暂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0人。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04万元,比上年减少0.7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0.13%。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分析。

2020年度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421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行〔2020〕31号)。2020年部门决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数848.08万元,调整追加814.01万元,决算数1662.09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分析。

2020年度,部门财政年初预算资金848.08万元,调整追加814.01万元,调整后预算资金1662.09万元,均通过财政预算调整。

(3)支付进度情况分析。

2020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1662.09万元,支出预算数1634.09万元,支付进度率98.32%。

(4)结转结余情况分析。

2020年度部门结转资金28万元。

(5)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

2020年度部门年末结转资金总额为28万元,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6)公用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20年度年初公用经费预算金额为64.46万元,公用经费决算总额为64.4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7)“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

2020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7.30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0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1.64%。

(8)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为75.52万元,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为75.52万元,政府采购节约率0。

2.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4)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

2020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的《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20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20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38.04万元,实际有效使用1238.04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一)强措施抓推进,便民服务效能明显增强。一是提高站位抓全局。今年以来,全市政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复杂形势下的政务服务工作思路和办法,扎实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有力助推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了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统筹抓推进。针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今年以来,市政务局加大了向省局请示汇报力度,加强了与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了与县级政务系统的联系;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6次召集研究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解决了一批制约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4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局长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市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动公安出入境等服务大厅进驻政务中心,于9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全市共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175个,进驻事项3472项,事项进驻率91%,其中:目前市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40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38个,部门进驻率95%;市级实施政务服务事项1274项,进驻中心事项1270项,进驻率99.69%。全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193个,部门进驻率93.98%,进驻政务服务事项6536项,事项进驻率97.25%。三是直面问题抓提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改和解决存在问题中,不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各级考核、检查、督查政务服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共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5个;2019年度省市综合考评反馈问题18个;各级明察暗访、督查、检查、调研指出问题3个。按照省政府关于“好差评”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市本级及所辖县区均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70%以上,“好差评”主动评价率69.60%,主动评价好评率99.99%。10件差评事项已全部及时整改完成,差评整改率100%,差评回访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全省上半年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政务服务版块的“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用户实名率排名第5名、平均办件率排名第12位,政务服务满意度排名第7位。四是严格督促抓落实。针对少数县市区及部门和单位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的实际,协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应进必进”“互联网+监管”“百日攻坚”等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发出督查通报3期,市政府督办通知6份,通报了一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活动,多层次、多维度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落实。

2.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已实际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数,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3.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2020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完成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指标。质量达标率达100%。

4.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20年度,超额完成由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020年以来,一是全市共受理投资项目1742个,涉及事项2742件,投资概算2645亿元。二是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137项,选取结束136项,签约项目162项,履约结束185项,项目总成交额558.43万元,节约资金212.87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7.71%,综合提速率-1.14%,按时履约率80.12%。

2.社会效益分析。

一是着力推进“一网通办”。认真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事项管理系统”事项承接、指派政务服务,完善事项本地化实施要素工作,并予以配置、发布,确保实施要素准确、规范。2020年,全市二级及以上深度的政务服务事项6355项,网上可办率98.82%。四级深度事项2843项,全程网办率43.92%;全市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6376项,其中跑动次数为0次或1次的事项6350项,“最多跑一次”率99.59%。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都超过了省局指标要求。二是着力推广“一部手机能办”。围绕推广应用难点问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全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用户注册量365342人,实名认证数298754人;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事项77546件,实名认证用户平均办件0.713件。三是着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监管业务培训会,指导各部门开展事项认领、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及监管行为采集。将市直部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开展工作,实行一对一指导和任务清单销号制,完成一项工作任务销号一项,抢抓工作进度。目前,全市共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5443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4497项,实施清单完成率88.42%。全市监管事项总数5443项,其中有监管行为事项3651项,无监管行为事项179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67.08%;全市2020年发布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4915条,根据省局信息报送周报、月报要求,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报送率达100%。

3.生态效益分析。

根据抽查项目,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审查,并取得报告。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通过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满意度达99%。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针对上述问题,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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