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172-X-/2022-0712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费用建议的涵》、《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及《关于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的说明函》,自2019年8月31日起,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式进入收费运维期,运维费用每年为80万元,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自行承担,具体运维内容为:平台的软件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平台的数据库运维管理、软件升级、短信服务费(系统注册用户信息发送)、运用培训服务和系统对接兼容服务等。其中,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指派2名技术人员驻场提供现场服务(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办公,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的通知》(保财行〔2021〕30号)文件,下达项目资金—800000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800000元,其中:委托业务费8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费用建议的涵》、《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及《关于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的说明函》,自2019年8月31日起,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式进入收费运维期,运维费用每年为80万元,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自行承担,具体运维内容为:平台的软件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平台的数据库运维管理、软件升级、短信服务费(系统注册用户信息发送)、运用培训服务和系统对接兼容服务等。其中,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指派2名技术人员驻场提供现场服务(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办公,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协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公开征聘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873名,同步整合专家库,切实解决专家数量不足、分布不均、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困难等问题。二是配合发改、住建等部门开展制度性文件清理,清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性文件13个,继续执行9个、拟废止2个,拟修订2个;清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文件4个,继续保留3个,废止1个。协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4类电子交易规则。三是与发改、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整治“回头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开通网络投诉举报窗口,为监督部门创造在线监管、联合监管条件,实现全过程数据全留痕、责任可追溯,强化了交易监管。四是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要求,严格落实“应进必进”。2021年1至12月,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651个,交易金额1107371万元,节约资金35303.82万元,增价17338.8万元。五是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引导和提倡网上开标,服务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289个。六是认真做好网络接入、配套系统接入、相关业务配合、平台应用培训等,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云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单位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财绩〔2022〕4号文件规定,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21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