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980172-X-/2023-0427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的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实现部分业务24小时全天候为民服务。二是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实现了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84.82万人(次),受理审批事项193.65万件,办结193.59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四是服务窗口逐步规范。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等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理”。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通办”的事项数量3558项。五是网上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将政务外网接入95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解决了全市村级42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89.25%,最多跑一次率100%,承诺件办结时限压缩了81.70%。六是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共接听企业和群众来电85444次,电话接通率95.84%;受理有效诉求72728件,在线答复53467件,在线答复率73.52%;交办工单19261件,办结率97.19%。七是强化交易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2022年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262个,交易金额4848647.99万元,节约资金34290.56万元,增价20384.2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进入“两个中心”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审批、开展招投标活动及中介服务的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措施和供给侧、“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推动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取多形式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虽然2022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2.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区“两个中心”租赁场地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七层局部、十四层、十五层局部,租用总建筑面积为15415.38平方米,分别是:2号楼第一层3295.03平方米,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安便民大厅使用;2号楼第二层3169.08平方米,为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使用;2号楼第三层3881.22平方米,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含中介超市、便民服务超市)使用;2号楼第四层3881.22平方米,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使用;2号楼B栋第七层1188.83平方米,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办公场所使用,市区各承担50%费用;2号楼B栋第十四层567.94平方米,为市社保中心办公场所,市级承担100%费用;2号楼B栋第十五层201.46平方米,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室和办公室,市级承担100%费用。一是办公用房租金203.45万元。根据分摊面积测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租用面积共计8477.09平方米,按20元/月.平方米计算,每年应承担办公用房租金203.45万元;二是物业管理费24.7万元。根据分摊面积测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租用面积共计8477.09平方米,按2元/月.平方米计算,每年应承担物业管理费21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经费2225038.16元,其中:物业管理费644138.16元、租赁费1580900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我单位房租及物业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我局各项项目绩效目标均全部完成。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下一年能够继续给予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