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07_Z/2015-052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3-11-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3]62号)的规定,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保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区予以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电力设施基本资料
(一)发电厂、变电站等其他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电压等级(kV) |
产权单位 |
设施区域 位置 |
备注 |
1 |
220kV保山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
2 |
220kV朝阳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
|
3 |
220kV腾冲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
|
4 |
220kV黄龙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
|
5 |
220kV施甸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
|
6 |
220kV昌宁变电站 |
220kV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
(二)500kV输电线路
序号 |
线路名称 |
产权单位 |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
备注 |
1 |
500kV德博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500kV德宏 变电站 |
500kV博尚 变电站 |
|
2 |
500kV德博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500kV德宏 变电站 |
500kV博尚 变电站 |
(三)220kV输电线路
序号 |
线路名称 |
产权单位 |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
备注 |
1 |
220kV保腾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保山变电站 |
220kV腾冲 变电站 |
|
2 |
220kV保腾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保山变电站 |
220kV腾冲 变电站 |
|
3 |
220kV朝潞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朝阳变电站 |
220kV潞西 变电站 |
|
4 |
220kV朝潞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朝阳变电站 |
220kV潞西 变电站 |
|
5 |
220kV苏保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苏屯变电站 |
220kV保山 变电站 |
|
6 |
220kV苏保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苏屯变电站 |
220kV保山 变电站 |
|
7 |
220kV朝黄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朝阳变电站 |
220kV黄龙 变电站 |
|
8 |
220kV朝黄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朝阳变电站 |
220kV黄龙 变电站 |
|
9 |
220kV黄施Ⅰ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黄龙变电站 |
220kV施甸 变电站 |
|
10 |
220kV黄施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黄龙变电站 |
220kV施甸 变电站 |
|
11 |
220kV保施Ⅱ回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保山变电站 |
220kV施甸 变电站 |
|
12 |
220kV昌甸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昌宁变电站 |
220kV施甸 变电站 |
|
13 |
220kV昌保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昌宁变电站 |
220kV保山 变电站 |
(四)110kV输电线路
序号 |
线路名称 |
产权单位 |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
备注 |
1 |
110kV屯山线 |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
220kV苏屯 变电站 |
220kV保山 变电站 |
二、电力设施保护区和保护措施
(一)电力设施保护区
依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区域如下: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投影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边导线在居民区、非居民区、交通困难地区与地面、建筑物、树木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
(二)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所形成的区域。各级电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向周围延伸距离如下:
电压等级 杆塔基础 拉线基础
35千伏以下 5米 2米
110千伏以上 10米 3米
(三)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志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湖泊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
其他电力设施保护区:
(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保护区:厂、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
(二)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水、油、气、灰、渣、煤等输送管道(沟)、专用道路保护区:输送管道(沟)、专用道路两侧各1.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三)特殊发电厂保护区:风力发电设备区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四)发电厂水库保护区:大坝周围50米,输水渠道山坡段两侧各10米、坝区段两侧各3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二)保护措施
依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电力设施保护区将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gxw.baoshan.gov.cn/)和电视台、报纸上进行公告。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