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0-92
2.项目名称:保山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采购内容:总结“十三五”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围绕我国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云南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两型三化”要求,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根据保山市的实际情况,开展《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重镇发展规划》和《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服务工作,规划编制服务涉及的前期现场调研、成果文件编制,配合采购人组织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咨询评估会、评审会,并及时汇报研究进度,配合采购人完成规划报告评审、修改报批等工作,以及保山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涉及的相关咨询服务。
5.2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辖区内。
5.3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衔接保山市“十四五”国民经济规划,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提交磋商申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5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费用、相关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费、成果文件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相关咨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5.6合同履约要求:由于本项目的预算资金由《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重镇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和《保山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服务两个项目资金组成,磋商申请人应结合采购需求自行填报磋商报价,并根据不同所属项目分别签署合同。
5.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成果编制周期):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形成初步成果,2020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印发实施。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承接此规划的能力;
3.2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为磋商申请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 2020年09月24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和平小区91号
联系方式: 0875-2122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875-212160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