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23-042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2022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分配建议的函》(云工信函〔2022〕127号),2022年云南省财政厅下达保山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429万元,全部为中央补助资金。
(二)州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云财建〔2022〕173号)文件,下发《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保财建〔2022〕94号),下达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395.61万元。其中:隆阳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奖补资金178.34万元、龙陵县誉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129.42万元;昌宁县佳阳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87.85万元;腾冲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33.39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以上奖补资金共计429万元,除隆阳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178.34万元未拨付外,均已拨付到位,全市开展绩效目标资金为250.66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年资金到位429万元,市级资金到位率为100%。
项目实际执行到位资金250.66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58.42%。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8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要求各融资担保公司规范使用资金,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认真做好2022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目标:加大对我市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度在保资金规模86880.49万元,新增担保业务1464笔,新增担保额68997.99万元,年化担保费率为0.81%。
1.产出指标:
(1)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不低于2019年(对比基准)年化担保额。全市4户担保公司2022年小微企业新增担保额68997.99万元,较2019年小微企业增加担保额39326.49万元。
2.效益指标
(4)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数量:不低于1400户。全市4户担保公司2022年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1464户。
2.满意度指标:小微企业满意度不低于80%,全市4户融资担保企业小微企业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保山市各融资担保公司圆满完成2022年绩效目标,但仍存一些困难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到位,截至2023年4月尚有178.34万元未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为58.42%,未能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担保公司地域范围小,企业数量有限,制约担保业务开展。三是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弱,在保项目的风险增加。主业收益低、不能弥补所承担风险,制约融资担保机构运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隆阳区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通过直保、代出保函、次要责任担保、批量担保等方式,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确保完成融资担保贷款规模、担保户数和结构任务目标。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和处置。对在保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加强保后检查及风险预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续保工作,对新增项目加强业务风险防控,增加风险识别能力,严把风控关。四是积极推进“政银担”合作。推动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实现融资担保相关业务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更好促进融资担保业在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2022年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3〕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2022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本次绩效评价旨在加大对我市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通过此次绩效评价,保山市各融资担保公司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
(二)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