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02_Z/2018-0223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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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6.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材料、生物化工、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矿矿井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9.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指导。

14.全市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关于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22号)文件,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编制1个,与上年持平;编制人数57人,比上年62人减少5人,其中:行政编制减少2人、行政工勤人员减少3人。事业编制15人,与上年持平。行政待消化暂定编制13名,比上年14人减少1人。内设科室、中心、局21个,与上年持平。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以“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为目标,以“五个一百”为重点加快“园中园”建设,推进“一线一园”建设有实质性进展,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协调抓好要素保障,强化运行监测,积极开展领导挂钩帮扶,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抓信息惠民工程和大数据建设促信息化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创新型、特色型、绿色型、聚集型、外向型”的产业发展之路。

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规模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利税总额同比增长5%。非电力工业投资164亿元。单位GDP能耗下降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民营经济计划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11%,占全市GDP的51.3%;从业人员同比增长8%以上。全市5个工业园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8%;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5%。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以上;园区非电力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42%;新入园企业60户以上。围绕上述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创新发展理念,实现六个突破

一是实现全产业链发展的产业集群上的突破。按“园中园”功能定位,形成科学合理、优势互补、配套完善的区域产业聚集布局。坚持以市场和政策为导向,以保山区位和资源优势为依托,以现有产业为基础,瞄准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处于关键环节的产业,集中优势力量发力,重点突破。

二是实现招商引资企业聚集上的突破。围绕五大产业集群,用好“51+49”混合所有制股权方式、“10+3”PPP融资方式等创新政策措施,打造低税费成本、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五低”投资环境。

三是实现拓展融资渠道上的突破。各县(市、区)和各园区要通过注入资产、资本金以及吸收社会资本成立新型平台公司,将拥有稳定回报、具有增值潜力以及适宜抵押、质押的土地和资产等注入新型融资平台,为加快“园中园”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完善融资平台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体系。以市场运作为导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收社会资本,增大融资规模,推进外资、国内社会资本采用EPC等模式,投入园区建设。加大力度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园区的更大支持,加强与担保机构、基金公司合作,着力解决园区开发建设资金需求,形成“多元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

四是实现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上的突破。统筹推进园区用地高效集约化,加大水、气、电、路、弃土场、垃圾清运场、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仓储物流、标准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园区功能,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开工建设“引澜入保”水利工程,加快工贸园区日供水5万立方米自来水厂建设;建成日处理3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抓好500千伏永昌输变电工程建设及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配售电公司运营工作;“园中园”规划路网实现全部连通,主干道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连接道路实现全部硬化;加快推进公共汽车配套和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引进1户全国百强物流企业。2018年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完成标准厂房100万㎡;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00亿元。启动腾冲市与各县(区)在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标准厂房50万㎡的合作项目。

五是实现人才引进机制和开放性上的突破。完善人才培引机制,制定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政策,打通社会专业人才引进通道。2018 年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实现引进企业高端人才 100 名,新增企业从业人员 5000 人以上。着眼保山、放眼世界,超前谋划、抢占先机,主动服务国家、省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孟中印缅、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着力构建保山到曼德勒之间的“一线一园”的内外发展平台,全力推进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和缪达工业园区建设,解决出口产品缅甸原产地问题。2018 年完成缪达工业园区 12 万㎡标准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引进 5 户以上有实力的企业落地。积极推进密支那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完成总规、详规和产业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和工作机制。

六是实现信息化建设上的突破。紧紧抓住全省五网大会战这个契机,大力实施铁塔基础设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宽带乡村、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支持5G的布局和发展。完成年度脱贫攻坚村光纤网络保障到村委会、到村卫生室、到村完小。在现有信息惠民综合服务云平台和五大数据库等基础上,以部门业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运维管理的服务能力。根据需求建设数据中心机房,提供满足企业拎包入住的基础设施。围绕将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成全国最低运营成本的云存储产业基地、存储中国备份中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大数据存储备份中心、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数聚”中心和信息经济示范区这一目标,确保电子政务异地灾备中心先期建设的机房与省主中心同步建设投入使用。引入腾讯、华为等数据存储服务标杆企业落户保山,建设保山大数据中心,借助龙头企业示范效应、上下游产业链及生态圈优势,带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将信息产业目标任务细划到县(市、区)、园区,用目标驱动,以考核促进产业发展。以智慧交通为突破口引领我市智慧城市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综合交通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期。认真组织好边境无线电智能监管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无线电监测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扩大我市监测网覆盖面积,按照国家下发的频率开展和电磁环境测试评估工作,保障民航安全,做好全市调频广播发射技术指标核查工作,做好重点考试和应急保障期间无线电安全监测工作。

2.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六个保障

一是着力强化要素保障。围绕工业聚集化实施意见,聚集要素向“园中园”集中,加快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实施“51+49”、“10+3”融资模式,破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企业建设期融资难题。加快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数据库建设,发挥已有数据资源应用价值,不断充实项目信息数据、企业数据、投资商数据、人力资源数据、基础设施信息数据等,形成入园企业的信息流互联互通。加快500千伏永昌变的建设,做好220KV骨干电网和110千伏以下配电网规划建设,提高全市供电保障能力。强化全市电力供应侧和需求侧的预测分析,提高保山电力在昆明电力中心交易能力,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和工贸园区输配电公司组建运营,积极探索保山区域电力市场化交易和融入全省电力交易途径和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形成电价机制,降低购用电成本。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运输需求服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二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完善挂钩服务规模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进一步落实好“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次座谈会,制定一个工作方案,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工作要求,落实好领导挂钩工作制度,整合政策、信息等相关资源,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落实项目资金申报、电价优惠、规模企业培育、拓宽融资渠道、财政扶持等政策,对企业发展所需的原料、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全力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和拓展市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杜绝违规行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要按照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工业聚集化产业发展需要,开展人才培养工程,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着力推进转型升级。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同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对照《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帮助指导企业做好2018年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对我市实施品牌战略进行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品牌支持合力。认真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力争2018年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标任务。召开一次全市能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尽快启动保山、龙陵海螺公司能管体系建设工作,率先启动保山海螺水泥公司、云南永昌硅业公司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按照《保山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尽快研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启动对五县(市、区)政府“双控”目标考核工作。抓好水泥产能指标争取及铁合金、石材、钢铁、有色等产业发展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

四是着力抓好运行监测。要认真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支撑计划做到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通过企业每月月中预测和次月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产能有效发挥。要围绕全市工业数据库建设完善运行监测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将工业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等纳入监测范围,畅通企业沟通渠道,提高运行监测质量效率。做好建立“1+5”共建共享发展机制及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10项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10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评价通报工作。

五是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提高工业企业整体安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继续加大对已建成运行电站、煤矿、民爆物品存储等企业,以及隐患较多、安全现状差的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整治,督促各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职业健康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分析企业现状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完善的检查督查方案,加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确保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安全运行。认真做好盐业市场管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六是着力加强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市工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突破,坚持党领导一切,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为保山工业聚集化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强化机关学习氛围,年内集中组织工业基础知识、信息化知识、金融知识学习各4次,组织《公司法》、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及土地、林地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的学习,提高机关职工业务水平。按照“眼勤、口勤、手勤、身勤、心勤”的要求,落实《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责任追究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工作纪律督查制度(试行)》,提高机关执行力。做好扶贫挂钩的各项工作,确保整体脱贫村光纤网络“三到”,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实现挂钩村2018年整体脱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 57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 离休 8人,退休79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无线电特种专业用车2辆)。

财政部分供养26人,其中:离休人员遗属7人、退休人员遗属7人;高龄护理费或因病护理9人,其中:高龄护理8人、因病护理1人;享受中组部13号、“8.13”人员补助3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666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58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79075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666617元,其中:本年收入12875867元,上年结转179075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5867元(本级财力12805867元,专项收入7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66661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75867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867元,项目支出403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在职、离休人员工资,保障机关运行公务经费支出。

1.基本支出8775867元。

(1)科目“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56932元。

(2)科目“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5320元。

(3)科目“215050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6097419元。

(4)科目“21505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机关服务806196元。

2.项目支出4030000元。

(1)科目“215050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0000元。

(2)科目“21505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2400000元。

(3)科目“215059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信息惠民项目建设资金23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875867元,其中:基本支出8845867元,项目支出4030000元。

1.基本支出8845867万元。

(1)科目“301” 工资福利支出6513123元,其中:科目“30101”基本工资2460240元;科目“30102”津贴补贴2615844元(规范性津补贴2459364元、国家性津补贴150000元、特殊岗位津补贴5280元、妇女卫生费1200元);科目“30103”奖金172379元;科目“30107”绩效工资179340元;科目“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5320元。

(2)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72656元,其中:公务费508900元(科目“30201”办公费120000元、科目“30204”手续费1000元、科目“30205” 水费10000元、科目“30206” 电费10000元、科目“30211”差旅费164000元、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900元);科目“30228”职教工会费183954元;科目“30229”福利费1742元;科目“30231”汽车燃料费175000元;科目“30239”其他交通费用55566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用26460元、公务交通补贴529200元);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公用经费)47400元。

(3)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0088元,其中:科目“30301”离休费708588元;科目“30305”生活补助(遗属补助)149880元;科目“30309”奖励金(独生子女费)1620元。

2.项目支出4030000元。

(1)电子政务运行维护经费14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74000元(科目“30205” 水费3000元、科目“30206” 电费130000元、科目“30211”差旅费50000元、科目“30214” 租赁费576000元、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456000元、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000元);资本性支出126000元,其中:科目“31003” 专用设备购置126000元。

(2)重点项目前期费2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70000元(科目“30207” 邮电费120000元、科目“30209”手续费158400元、科目“30211”差旅费92700元、科目“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250000元、科目“30206” 电费130000元、科目“30214” 租赁费250000元、科目“30215”会议费90000元、科目“30216” 培训费50000元、科目“30217”公务接待费150000元、科目“30226” 劳务费460000元、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38000元、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0900元);资本性支出130000元,其中:科目“31002”办公设备购置130000元。

(3)园区经济、民营经济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4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科目“30201”办公费100000元、科目“30202”印刷费70000元、科目“30205”水费10000元、科目“30206”电费20000元、科目“30211” 差旅费124000元、科目“30214” 租赁费26000元、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4)信息惠民项目建设资金23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科目“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3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7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20000元,同比增长26.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70000元,同比增长212.50%。访问缅甸,构建保山到曼德勒之间的“一线一园”的内外发展平台,推进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和缪达工业园区建设项目50000元;访问缅甸、泰国、柬埔寨考察工业园区、自由贸易区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130000元;访问台湾交流工业发展经验,洽谈合作项目70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元,同比下降25.00%。严格遵循八项规定,认真执行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7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0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无变动。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采购预算资金182800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6513123元,比上年增加505023元,增8.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改革,调增了改革性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和奖励性补贴标准;二是由于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增加;三是部门人员变动造成工资预算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84656元,比上年增加103556元,增33.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从3800元/人·年提高到6650元/人·年);调资后职教工会费增加;退休公用经费在当年预算下达形成增量;电子政务职能移交市工信委增加运行维护经费14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维修资金1570000元;省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减少2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860088元,比上年减少21612元,减2.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2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5820750元,比上年减少8549250元,减59.49%,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分析。

1.省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元。

2.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资金比上年减少1570000元。

3.省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200000元。

4.信息惠民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9390000元。

5.无线电监管项目资金结转比上年增加1220000元。

6.电子政务运行维护经费比上年增加14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8.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9.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472656元,比上年预算增371556元,同比减33.74%,占基本支出的16.6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人员变动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退休公用经费在当年预算下达形成增量;调资后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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