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30/2015-091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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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6.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材料、生物化工、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矿矿井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9.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指导。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1.完成工业增加值127亿元,同比增长15%。规模工业总产值316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规模工业增加值107亿元,同比增长18%,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95%。规模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8亿元,同比增长15.8%,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2%;税金总额15亿元,同比增长14.85%,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1.2%;利润总额22亿元,同比增长13.32%,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3.3%。
2.全社会用电量达4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其中:工业用电量3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完成非电力工业投资65.4亿元,同比增长12.4%,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65亿元的100.6%,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67亿元的97.6%。
3.全市5个工业园区完成总产值210亿元,增长23%;工业增加值72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规模企业工业总产值190亿元,同比增长24%;工业增加值65亿元,同比增长22%。完成非电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完成标准厂房建设面积31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28户;引进到位资金28亿元,增长20%;年末就业达29300人,增长101%;企业上缴税金总额13.3亿元,增长15.5%。托管区生产总值24亿元,增长17%;托管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亿元,增长18.8%。
4.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3亿元,同比增长18.4%,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0.5%,占全市GDP比重达45%;民营经济户数达到79750户,同比增长10.8%;民营经济从业人员22.95万人,同比增长9%,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0%;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3.16亿元,同比下降34.8%。
5.全年新培育申报规模工业企业55户,完成目标任务50户的110%,今年可新增入库规模39户,完成目标任务30户的130%,年末规模企业总户数将达到176户。
6.全市GDP单位能耗下降1.8%,淘汰硅冶炼炉2台铁合金产能0.7万吨,淘汰3个企业5条生产线水泥(熟料及磨机)产能70.74万吨,且已通过省级验收,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全年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工信委机构编制1个,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5人;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73人。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收入2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万元,占总收入的92.85%;其他收入184万元,占总收入的7.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总支出1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万元,占总支出的47.21%;项目支出936万元,占总支出的52.79%。
1.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37万元, 比上年减少7万元,减0.8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2%,比上年增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比上年减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16%,同上年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
2.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项目支出936万元,比上年减少240万元,减20.41%,其中:招商引资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3%;能源节约利用资金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1%;车辆购置税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96%;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支持资金5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3%;无线电频率占用费3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55%;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2%;其他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4%。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7万元, 比上年减少240万元,减14.15%,占本年支出1773万元的82.1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比上年减40%,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奖励金1万元、招商引资经费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万元、离休费和退休费391万元、抚恤金4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64.62%,主要用于开展节能环保工作的各项工作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65万元,比上年减16.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万元、资本性支出13万元。
6.其他支出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一辆,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14万元、维修费11万元、过路过桥费6万元、保险费6万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1550人,接待费开支2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检查等产生的费用。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