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2-092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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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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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8.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9.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2)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保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克服电力短缺、能耗双控、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集中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发展。

2021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0%。完成非电工业投资同比下降10.30%。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45.67亿元,增长6.90%,占GDP比重55.4%。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9.70%。工业园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6.00%;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5%;非电工业投资同比下降9.81%。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围绕年度目标抓任务落实。围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开展项目投资和企业经营情况调研,了解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分析存在的问题,编制好2021年发展计划和增量支撑,确定发展目标、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及措施。全力做好运行监测分析、抓好重点产业发展、抓好规模企业培育、抓好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抓好目标任务完成。

2.围绕工业企业抓服务提升。一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调整部分领导和挂钩联系的民营企业;开展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进驻企业帮扶工作。通过进驻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掌握了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助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生产,有效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三是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和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力度,积极推动问题线索尽快解决。四是全年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省级 3项、市级3项;2021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项。五是利用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通过集中或线上培训、志愿帮扶、视频网络招聘、创业辅导等形式,开展了保山学院专场招聘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数字化赋能专项培训、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完成网站政策法规宣传142条、网站图片展示96条、网站新闻动态121条、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245条,活动通稿报送18篇,入驻机构59家。

3.围绕规模企业抓总量扩大。组织94户企业参加2021年规模企业财务统计暨成本费用调查业务直播培训,学习工业生产统计、名录审核、财务状况与成本费用调查知识。对符合条件的拟纳规企业加强指导,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达产增效,同时积极培育“下升上”企业,发展壮大规模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围绕建设项目抓投资增长。努力协调土地、林地、电力、燃气、资金等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在库的163个能源以外工业项目建设进度。

5.围绕工业园区抓产业培育。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水、气、电、路、仓储物流、标准厂房等园区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园区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重点培育引导绿色硅材产业、食药产业、绿色化建产业、轻纺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五大产业集群,向产业园区和“园中园”集聚。

6.围绕环保督察抓问题整改。认真整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深入一线现场核查督导整改工作。

7.围绕能耗双控抓技术创新。一是全面梳理排查保山市辖区内全部高耗能企业和项目,切实加大能耗双控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二是按照“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要求,对我市钢铁、水泥行业9户重点高耗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经过监察我市所有企业符合国标限定值要求,部分企业达到优秀。三是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四是7户企业申报云南省数字新基建重点示范第一批项目库,4户企业申报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五是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报废汽车回收工作,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195辆,组织申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195.00万元,回收报废汽车18084辆。

8.围绕通信安全抓网络保障。一是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扎实开展边境信息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三是科学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规范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审批工作。四是着力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专项行动,加大对无线电频谱的监测和数据分析,积极排查不明信号,及时与公安、广电、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沟通配合,有效防范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五是认真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监督检查工作。六是做好无线电保障工作。

9.围绕重点任务抓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族团结创建“进企业”工作。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二是参与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牵头推进“飞线”整治,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电力等企业对6198个创文实地测评点位及其周边、中心城区5个街道649个区域开展“飞线”整治工作。三是着力打造创文营业厅示范点。

10.围绕部门职责抓责任落实。一是按照市委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没有超标准、以会代训、宴请等违纪违规现象。2021年,局党组和局机关纪委未收到信访举报,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党员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抓好巡视巡察一体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正风肃纪。按照中央、省委各类巡视巡察工作和市委巡察“回头看”、环保巡察、重点项目巡察等工作要求和审计工作要求,实施一体整改,完善制度建设。三是在市安委会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两次,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日常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信系统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在市国安办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国家安全学习、宣传,全面的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入脑入心,在工信系统中营造维护全局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夯实国家安全的政治根基。加强服务,全面推进工业经济发展,认真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国家安全的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及时解决危及国家安全的各类隐患。五是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加强市(县、区)工作的统筹协调,按各级要求,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保山工信系统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矛盾纠纷排查、邪教防范、禁毒、强边固防、信访维稳、信息网络建设、通讯基础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确保了工信系统社会的和谐稳定。六是认真挂钩村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挂联人员和结对户,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帮扶。七是认真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费管理、非公企业党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创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儿工作、老干部、禁毒防艾、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48,53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9,435.80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03.07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对比减少49,852,365.16元,下降79.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当年在职人员退休5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离退休人员医疗费减少195,349.33元;基本养老保险减少43,688.48元;职业年金减少17,156.77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减少104,850.44元;工资福利比上年减少1,186,718.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91,094.00元。二是“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1,028.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减少231,000.00元;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6,590,717.00元;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比上年减少7,000,000.00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元;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减少395,000.00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减少800,000.00元;“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元;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76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35,81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0,523.29元,占总支出的87.81%;项目支出1,735,293.80元,占总支出的12.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950,162.83元,下降76.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610,554.22元,比上年减少1,186,718.47元,下降7.69%;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712.87元,比上年减少1,886,986.62元,下降39.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1,216.00元,比上年减少791,094.00元,下降23.18%;资本性支出151,334.00,比上年减少4,226,646.74元,下降96.54%。二是“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1,028.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减少231,000.00元;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6,590,717.00元;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比上年减少7,000,000.00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元;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减少395,000.00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减少800,000.00元;“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元;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76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00,523.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6,941.08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分析:当年在职人员退休5人,离休人员死亡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86,718.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408.6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51,094.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71,770.2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8,753.07元,占基本支出的1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5,293.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93,221.75元,下降96.30%,主要原因分析:“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1,028.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减少231,000.00元;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6,590,717.00元;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比上年减少7,000,000.00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元;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减少395,000.00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减少800,000.00元;“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元;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768,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17,854.79元,其中:差旅费10,972.00元、劳务费106,882.79元。完成了 “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形成全市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合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 “招大商、育龙头”推进“绿色食品牌”奠定了基础。二是第一批上海市帮扶云南省项目经费168,000.00元,其中培训费168,000.00元。为深化推进沪滇协作,落实沪滇合作培训项目,提升滇西工业重镇打造能力,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上海交通大学组织保山市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工信部门、相关市直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40名干部到上海开展了滇西工业重镇打造能力提升的培训。三是内网基础环境建设和链路经费50000.00元,其中:维修(护)费19,5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0,470.00元。根据市相关部门要求,对东四楼机房和相关办公室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三铁两器”要求。四是2020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075,895.43元,其中:办公费7,459.40元、水费151.20元、电费4,623.00元、邮电费63,061.47元、物业管理费90,000.00元、差旅费12,302.00元、委托业务费744,164.3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5,584.00元。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无线电管理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保山节点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监测中心各项工作系统高效规范运转。完成龙陵二类无线电监测站机房、铁塔、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招标工作,配合运维公司完成2021年监测网运行维护工作,细致排查监测网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故障,保障监测网畅通。五是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263,543.58元,其中:办公费7,008.10元、印刷费6,500.00元、水费408.30元、电费3,321.61元、邮电费30,722.46元、物业管理费40,000.00元、差旅费99,543.00元、维修(护)费9,711.00元、租赁费2,640.00元、会议费2,190.00元、劳务费13,499.11元、委托业务费2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克服电力短缺、能耗双控、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围绕全年目标任务,集中促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发展。2021年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0%2021年全市完成非电工业投资同比下降10.30%2021年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645.67亿元,增长6.90%,占GDP比重55.40%。六是春节慰问经费60000.00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00元,为2021年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费,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5,33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对比减少46,932,876.56元,下降76.8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610,554.22元,比上年减少1,186,718.47元,下降7.69%;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712.87元,比上年减少1,886,986.62元,下降39.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21,216.00元,比上年减少791,094.00,下降23.18%;资本性支出151,334.00,比上年减少4,226,646.74元,下降96.54%。二是“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减少81,028.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减少231,000.00元;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比上年减少36,590,717.00元;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比上年减少7,000,000.00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减少500,000.00元;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方案编制经费减少395,000.00元;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减少800,000.00元;“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减少100,000.00元;青华海旅游景区WLAN全覆盖建设补助资金减少1,768,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7,53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7%。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52,854.27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0,661.28元、职业年金缴费62,192.99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7,400.00元,其中:办公费2,8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560.0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7,276.72元,其中:离休费684,098.00元、抚恤金1,155,938.80元、生活补助107,239.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3,63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868,349.9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0,277.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8,071.92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5,288.00元,为医疗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8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住房补贴6,88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8,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10,972.00元、培训费168,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9,638,30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8%。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882,462.05元,其中:基本工资2,428,585.00元、津贴补贴2,955,934.00元、奖金1,243,952.00元、绩效工资244,57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13.05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505,855.01元,其中:办公费88,487.70元、印刷费22,022.20元、水费13,748.70元、电费25,274.29元、邮电费126,789.65元、物业管理费130,000.00元、差旅费134,675.65元、维修(护)费34,810.00元、租赁费2,640.00元、会议费3,390.00元、培训费4,200.00元、公务接待费20,292.00元、劳务费347,680.16元、委托业务费772,164.36元、工会经费119,041.08元、福利费1,4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737.32元、其他交通费用495,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21.9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651.28元,其中:生活补助27,811.28元、奖励金84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00.00元。四是资本性支出151,334.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1,334.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029.32元,完成预算的5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737.32元,完成预算的67.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92.00元,完成预算的40.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相关规定支出减少,加之经费紧张,严格控制出差用车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1,554.68元,下降3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36,51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67,262.68元,下降3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218.00元,增长12.2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二是经费紧张,严格控制出差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三是公务接23(),比上年增加1批(次);公务接待184人,比上年增加21人。增加的原因是商务4次,比上年增加3次,商务接待标准高导致经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737.32元,占87.55%;公务接待费支出20,292.00元,占12.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737.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737.3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无线电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洗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督查工作、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1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923.24元,增长4.1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分项情况:一是办公费76,860.20元,比上年减少8,937.5元,下降10.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刊费征订减少;二是印刷费15,522.20元,比上年增加14,702.20元,增长1,792.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和信息化》期刊支出增加;三是水费13,189.20元,比上年减少13,521.60元,下降5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桶装饮用水购买减少;四是电费17,329.68元,比上年增加2,987.71元,增长20.83%,增加的主要机房用电费用增加;五是邮电费33,005.72元,比上年减少45,828.71元,下降58.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网络费用减少;六是差旅费22,830.65元,比上年减少74,861.15元,下降76.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困难,本年已发生的差旅费在未报账;七是维修(护)费5,569.00元,比上年减少949.00元,下降20.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区水电维修减少;八是会议费1,200.00元,比上年减少5,028.00元,下降80.73%,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期间以视频会议为主,开会只负责会场租金;九是培训费4,200.00元,比上年增加4,145.20元,增长7,564.23%,增加的主要上年培训费在项目中列支;十是公务接待费20,292.00元,比上年增加2,218.00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调研、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增加,本年度接待批23,接待184,其中商务接待4,同比增加3次;十一是劳务费334,181.05元,比上年增加295,001.65元,增长752.95%,增长的主要聘用人员工资上年在其他项目中列支;十二是工会经费119,041.08元,比上年减少3,698.84元,下降3.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全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减少,计提工会经费减少;十三是福利费1,430.00元,比上年减少50.60元,下降3.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计提减少;十四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87.32元,比上年减少25,095.82元,下降19.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出差、出车管理,车辆运行费减少;十五是其他交通费用495,750.00元,比上年减少14,276.00元,下降2.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5人,发放公务交通费减少;十六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281.90元,比上年减少82,062.30元,下降64.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未报帐;十七是办公设备购置5,2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20,564,728.22元,其中,流动资产91,534.16元,固定资产19,936,629.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99,420.00元,无形资产437,144.79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9,182.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8,660.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5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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