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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4-9-02_Z/2018-062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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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煤炭转型升级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组织、各级支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工作理念,实现了我市煤炭行业脱困发展和安全发展;坚持“市场倒逼和政府支持相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控制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分类处理和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和优化我市煤矿企业结构,全面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意识,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切实抓好隐患排查、认真组织安全整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统筹协调煤矿企业、民爆物品、水电站及工业企业行业领域各类安全工作。2017年,我委与各县(市、区)工信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5份,各县(市、区)与企业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施甸、龙陵、昌宁销售分公司因经营困难已不再有民爆物品销售资质。全市组织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组累计102个,检查各类企业217家,排查一般隐患717条(项)、完成整改662条(项),整改率为92.4%。全年发生安全事故起数为0、死亡人数为0,发挥安全监管职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精神,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煤炭转型升级经费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下达项目资金—工作经费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实际使用项目资金—工作经费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安全生产煤炭66万吨,无煤矿事故灾害发生;民爆物品无安全事故、无安全事故死亡。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80次;民爆物品安全监管217家企业,排查一般隐患717条、整改完成662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关闭煤炭产能39万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煤炭转型升级经费项目的服务对象包括:煤炭企业、能力建设对象、中央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涉及项目的科室对项目进行回访调查,并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帮助协调解决。按照项目调查问卷的结果,满意度指标达到9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评价数量和质量均达到预期、资金管理到位、组织和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3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委按照保财预〔2018〕26号文件规定,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在部门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委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主要问题

虽然2017年度项目资金得到合规、及时使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项目预算资金增长不足。近年,保山市着力发挥资源、区位、气候等独特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全力推进园中园建设,打造千亿产业园区,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为工业集聚化发展趟出了一条新路,由于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制于资金、人员的限制,工作落实难度大,限制了部分项目的开展。

2.在实际工作中还需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切实满足项目服务对象的需求。

3.绩效评价方面还有待加强。对部门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还有待提高,绩效指标体系还有待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完成的,由于时间紧,业务范围广,指标不好确定,也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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