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0-0624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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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 发〔2018〕34 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 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等文件要求,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0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属保山市一级预算单位,加挂保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保山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内设19个科(室),所属(或挂靠)事业单位2个,均为财政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单位。

1.部门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3号)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市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4)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6)依据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材料、生物化工、生物医药、信息服务、生产性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督促工业企业、通信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储存、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8)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及科技发展工作,承担煤炭资源整合、煤矿矿井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编制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9)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有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要素保障科、原材料工业科、轻工业科、中小企业科、企业服务体系科、工业园区科、技术创新科、节约能源科、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科、信息化推进科、无线电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老干部工作科、保山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等1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所属(或挂靠)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保山市无线电监测中心,为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为挂靠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所属(或挂靠)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56人,比上年减8人,其中:行政5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6人。

3.2019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1)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一是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和支撑条件,制定全市2019年工业经济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形成2018年运行情况分析和2019年发展计划材料。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确定的工业经济发展目标,对五县(市、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二是年初召开了2019年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对2019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5月份召开了工业经济暨非电工业投资推进会,要求五县(市、区)工信局局长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做到思路早谋划、任务早落实、工作早推进。三是利用工业经济数据监测系统,每月月中和月末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数据收集和分析,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每月认真做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每月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工业经济月分析报告。

(2)强化企业业务培训和纳规培育工作。一是对全市在建项目和成长性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明确了全年培育申报20户以上规模工业企业目标,对拟纳入规模企业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扶持。形成培育计划和工作方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统计基础工作,按计划做好申报相关工作。全年实际完成规模企业培育25户。二是市工信局和市统计局联合举办保山市2019年规模企业财务统计暨成本费用调查业务培训会,为做好全市工业经济数据统计打好基础。三是帮助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纳规的19户企业申报奖励资金380万元,帮助2018年纳规企业申报市级达规奖励资金108万元。

(3)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发后劲。一是按照“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工作思路,围绕年初制定的非电工业投资目标,加强对各县(市、区)、各园区工业投资工作的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促在建项目进度,狠抓举证材料、促新建项目入库,有效遏制了全市非电工业投资下滑势头,至9月底实现正增长。二是全市2019年非电工业投资支撑项目99个,全年完成非电力工业投资128亿元。三是全市共有保山恒天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兆瓦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移动能源产业园建设、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6GW单晶硅棒建设、龙陵中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材料建设、龙陵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蓝宝石1000万毫米建设、保山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00万毫米蓝宝石晶体材料建设5个项目纳入云南省2019年度5亿元以上重大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四是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签约进度,年内先后引进隆基三期20GW单晶硅棒、稀土分离等大项目落地。

(4)做好专项资金申报。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19〕236号)精神,重点围绕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今年资金支持重点方向、项目建设要件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组织专人进行现场查验。经向国家和省级积极争取汇报,2019年保山合计获得国家和省级专项扶持资金10488万元。一是获得国家专项扶持资金3941万元,其中: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补助资金3150万元、中央财政无线电管理经费556万元、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220万元、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监察补助资金5万元。二是省级专项扶持资金6547万元,其中: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00万元、工业园区专项资金35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32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10万元、服务型制造及工业设计中心专项资金100万元、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专项资金100万元、绿色制造奖补专项资金80万元、规上培育奖励专项资金380万元、平台网络运营补助专项资金40万元、中药饮片产业发展资金1053万元、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52万元。

(5)落实民营经济政策。一是2019年4月,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保发〔2019〕11号),从总体要求、提升营商发展环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着力化解融资难题、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统筹领导等七方面推出了17条举措,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年兑付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6635598.12元;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纳入省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项目278户(笔)、贷款金额34519.31万元。三是配合市金融办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积极向上推荐“金种子”备选企业5家,经过省级专家评审,云南瑞和锦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入选云南省“金种子”企业,有望在2021年实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四是扎实开展清欠工作。根据《云南省减轻企业负担厅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减〔2018〕3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加快清偿进度,全年累计偿还19.95亿元,偿还进度达60%,确保年内完成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6)加快园区建设进度。一是把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作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按照“龙头与配套并重、生产与服务并举、空间与要素集中”思路,推动形成新的产业链条、新的产业龙头,新的产业集群,实现工业新跨越。二是明确了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产业定位:一个主导产业(硅基产业),两个辅助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轻纺产业)。为承接多晶硅项目入园,打造水电硅材产业链,“化工片区规划发展区”申报工作已列入省计划,等待省级专家评审工作。三是保山工贸园区被省政府授予“云南省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示范基地”,抢抓西安隆基云南千亿产业规划发展机遇,2019年龙陵园中园隆基一期5GW单晶硅棒推进建设速度并按时正常投产,隆基二期6GW单晶硅棒建设基本完成于10月开始投产运行,隆基三期20GW单晶硅棒项目落地建设前期工作有序推进,腾冲园中园隆基三期10GW单晶硅棒项目301厂房征地完成进入土建施工。四是腾冲边合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初具规模。在原有腾药制药、东方红制药的基础上,园区聚集健康医药、健康食品类企业15户,晨光生物植物有效成分提取项目、腾寿仁德生物医药项目、魅力汉道抗肿瘤药物项目、罗瑞生物植物分子提取项目等4个招商项目已开工建设,新绿色现代中药项目已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大健康”产业集群初具雏形,主导产业培育取得实效。五是全市5个工业园区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488.97亿元,同比增长15.08%;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139.5亿元,同比增长13.36%。

(7)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一是加快“五网”建设进度。2019年完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37304.48万元,完成考核任务35000万元的106.58%。二是电信业务总量较快增长。全市完成电信用户总量195亿元,同比增长100.41%。三是全市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83亿元,同比增长77.95%。四是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基站布点覆盖工作,48个共享改造基站按期完工并交付运营商,新建基站已完成21个。五是稳步推进“数字小镇”建设、国际互联网专用通道项目等前期,进一步提升保山信息化发展水平。六是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工作。2019年完成135个贫困村宽带网络到村委会、卫生室和小学已全部覆盖,村委会、小学和卫生室分别达到100兆50兆和20兆的的最低网速要求,全市413个贫困村已全部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任务。七是保山电信普遍服务建设首次获得国家支持。2019年申报保山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4G基站和边境基站共 297个,通过汇报争取,获财政部和工信部批复支持基站157个,支持资金3150万元。

(8)扎实推进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一是抓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2019年全市共有20个项目纳入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3 个 100” 重点项目计划。年内“3 个 100” 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0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96%。二是组织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创〔2019〕65号),全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重点要求的4户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省级评审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2019年底全市共有10户企业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是根据《云南省工信厅2019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的通知》(节能〔2019〕82号),经组织申报,永昌硅业认定为省级工业硅行业能效“领跑者”。四是组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邀请省、市、区三级工信部门和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以及烟草行业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云南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复烤厂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合格企业验收评估工作,复烤厂最终以88.9的优秀成绩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审核验收。五是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按照《保山市工信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进行排查,对照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七大行业,我市铅锌冶炼1家列入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水泥行业7家列入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监察,未发现违规用能情况。六是开展节能诊断工作。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组织10户企业,积极与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的市场化组织中标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对接,组织参加了网络视频培训和到昆明参加培训,对企业一对一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提升企业的节能意识和节能管理水平。

(9)加强无线电监管工作。在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打击“黑广播”“伪基站”、保障各类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民航及森林防火通信畅通、推进监测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监测网运行维护等工作。一是分别对30-250、250-500、500-750、750-1000、1000-2000、2000-3000MHz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全年上报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监测月报”和“监测报表”各12份,累计监测时间超过7000小时。二是按照国家工信部每季度专项监测任务要求,完成了专项监测任务12次,认真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国家专项监测报表12份。完成了4个二类无线电监测测向站及部分便携式监测测向设备技术验证工作。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全年累计保障38天,派出技术人员114人次,监测车辆42辆次,使用便携式监测测向及压制设备114套次,在全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开展干扰查处、电波秩序维护工作。年内查处擅自使用干扰器1起,给予行政处罚并没收了干扰设备查处;查处“黑广播”1起,案件已由公安部门处理。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1.收入。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数227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66.66万元增812.49万元,增55.40%。决算数2411.7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2833.24万元减少421.53万元,减14.88%;比年初预算数增132.56万元,增5.82%,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追加下达经费1014.00万元,其中:春节慰问费6.00万元(保财预﹝2019﹞7号);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4人)28.00万元(保财产业〔2019〕11号);离休人员护理费11.37万元(保财建﹝2019﹞95号);一次性抚恤金22.10万元(保财建﹝2019﹞96、169号);2018年综合考核奖78.23万元(保财建﹝2019﹞126号);人才工作经费(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保财行〔2019〕207号);“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7.50万元(保财行〔2019〕207号);2019年无线电监管资金536.00万元(保财建〔2019〕103号);奖金1.20万元(保财建〔2019〕115号);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津贴10.00万元(保财建[2019]145号);职业年金2.45万元(保财建〔2019〕170号);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14万元(保财产业〔2019〕10号);离休人年终一次性奖金差额1.43万元(保财产业〔2019〕15号);政府绩效奖励和离休人员各项补助203.25万元(保财产业〔2019〕9号);人员经费找补91.33万元(保财建〔2019〕174号)。

(2)追减经费592.71万元为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网信办经费,其中:基本支出97.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1.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7万元、行政人员经费36.10万元、公务费6.48万元、职教工会费3.04万元、事业人员经费39.03万元);项目支出494.78万元(保山市电子政务业务经费71.08万元、电子政务机房设备购置和购买服务317.00万元、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专项资金106.70万元)。

(3)财政局收回指标额度309.77万元,其中:组织部拨入人才服务团经费3.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105.66万元;园区经济、民营经济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10.65万元;“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广告宣传费16.4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7.50万元;2019年无线电监管资金收回指标136.00万元,年终额度收回30.56万元。

2.支出。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数227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66.66万元增812.49万元,增55.40%。决算数2375.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61.14万元减186.06万元,减7.26%;比年初预算数增95.93万元,增3.7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表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目标

指标名称

任务及措施

履职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

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的绿色生产方式,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左右。

经济效益

全部工业增加值年递增15%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达30%以上;规模工业总产值年递增20%;规模工业增加值年递增17%;500万元以上非电力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10%。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左右。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提高1.28个百分点。创新目标:扶持建设各级双创示范基地5个,双创支撑平台10个,各类孵化载体20个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户。园区经济发展目标:全市5个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递增24%以上。信息化发展目标: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0亿元以上。

社会效益

通过工业项目建设,带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全市DGP增长、就业增加,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企业、投资者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认真组织开展机关管理工作,争取在年度综合考核和群众作风评议中取得等级在良好以上。

预算配置科学

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保障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

预算编制科学

围绕工业跨越发展目标科学编制,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通过科学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菜计划,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项目经费预算中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经费不低于70%,用于能力提升的经费不低于5%。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预算执行有效

严格预算执行

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9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0%,其中,3月底不低于20%,4月底不低于35%,5月底不低于50%,6月底不低于60%,6月底不低于60%,7月底不低于65%,8月底不低于75%,9月底不低于80%,10月底不低于90%,11月底不低于95%。预算调整: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严控结转结余

结转结余增长率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的10%,净结余小于年度总收入的5%。

项目组织良好

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办理经费报销;开展绩效自评,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检查室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并出具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度决算数。

预算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健全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三是下属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1.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2.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率达到80%以上。3.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4.按时完成固定资产决算工作。5.定期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的情况做好上报、审批、处理。

(四)组织管理情况

1.预决算组织管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部门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预决算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部门支出预算申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等各项工作。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研究、编制部门预算,按程序报保山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下达资金计划。预算调整、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2.部门制度管理及财务管理

为加强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内部控制,规范机关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审批、资金下达、项目评价及验收、资金进度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2020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机构情况、人员情况及其对应的增加变动情况对部门概况进行描述;再通过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利税总额、园区非电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等方面对主要工作成效进行分析。对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描述分析,并于2020年6月20日形成《2020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三大方面,及组织保障、指标体系、范围规模、管理模式、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规模、质量控制、结果应用、结果公开等九个分项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1)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四、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2.预算配置方面,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产业〔2019〕2号)、2018年度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簿、凭证等资料计算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与我局核对2019年度编制及在职人员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在职人数为在职实有人数56人,比上年减8人,其中:行政5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6人。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8人,其中:调入划转转入6人;新招事业录用1人;划转转出市委网信办13人;调出1人;在职退休1人。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85394.45元,比上年支出491978.17元增加193416.28元,增39.31%%。完成年初预算数875000.00元的78.33%。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分析。

无。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产业〔2019〕2号)文件。2019年部门决算、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核对、计算分析:

(1)收入。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收入数227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66.66万元增812.49万元,增55.40%。决算数2411.71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2833.24万元减少421.53万元,减14.88%;比年初预算数增132.56万元,增5.82%,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追加下达经费1014.00万元,其中:春节慰问费6.00万元(保财预﹝2019﹞7号);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4人)28.00万元(保财产业〔2019〕11号);离休人员护理费11.37万元(保财建﹝2019﹞95号);一次性抚恤金22.10万元(保财建﹝2019﹞96、169号);2018年综合考核奖78.23万元(保财建﹝2019﹞126号);人才工作经费(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3.00万元(保财行〔2019〕207号);“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7.50万元(保财行〔2019〕207号);2019年无线电监管资金536.00万元(保财建〔2019〕103号);奖金1.20万元(保财建〔2019〕115号);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津贴10.00万元(保财建[2019]145号);职业年金2.45万元(保财建〔2019〕170号);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2.14万元(保财产业〔2019〕10号);离休人年终一次性奖金差额1.43万元(保财产业〔2019〕15号);政府绩效奖励和离休人员各项补助203.25万元(保财产业〔2019〕9号);人员经费找补91.33万元(保财建〔2019〕174号)

2)追减经费592.71万元为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网信办经费,其中:基本支出97.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1.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7万元、行政人员经费36.10万元、公务费6.48万元、职教工会费3.04万元、事业人员经费39.03万元);项目支出494.78万元(保山市电子政务业务经费71.08万元、电子政务机房设备购置和购买服务317.00万元、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专项资金106.70万元)。

3)财政局收回指标额度309.77万元,其中:组织部拨入人才服务团经费3.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费105.66万元;园区经济、民营经济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10.65万元;“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广告宣传费16.40万元;“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培训经费7.50万元;2019年无线电监管资金收回指标136.00万元,年终额度收回30.56万元。

(2)支出。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支出数2279.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466.66万元增812.49万元,增55.40%。决算数2375.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61.14万元减186.06万元,减7.26%;比年初预算数增95.93万元,增3.75%。

2.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4)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

2019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我局制定的《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19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19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利用情况分析。

2019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1337416.45元,实际有效使用41337416.45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主要绩效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16%,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2.9%。非电力工业投资增长9.5%。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约5.61%。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0.7%。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00.4%。

2.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已实际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数,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3.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已完成且工业经济主要指标超额完成。质量达标率达100%。

4.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2019年度,完成由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业总量持续扩大,推动了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较快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培育重点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019年,全市2019年,全市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16%,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2.9%。非电力工业投资增长9.5%。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约5.61%。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0.7%。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00.4%。全市5个工业园区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488.97亿元,同比增长15.08%;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139.5亿元,同比增长13.36%。

2.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核心竞争力与影响力的提升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提供新增就业岗位,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加快清偿进度,预计全年累计偿还19.95亿元,偿还进度达55.76%,确保年内完成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年内查处擅自使用干扰器1起,给予行政处罚并没收了干扰设备查处;查处“伪基站”“黑广播”1起。

3.生态效益分析。

据抽查项目,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相关审查,并取得报告。使项目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通过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调查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满意度达93%。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预算执行省补工作经费下达晚,前期支出进度较小,后期支出压力大。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将加强同上级联系,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建议

我局有离退休干部91人(离休7人,退休80人,代管直属企业离休干部4人),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占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我局属于经济主管服务部门,企业点多面广,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开展产业、行业、个私经济发展等调研工作,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远远超过财政预算核定数。信息化培训任务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基础库建设、信息惠民、电商等新知识培训任务重,涉及面广,人员多,时间长,经费开支大。请求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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