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1-0706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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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增长至2020年的56%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2017年增长35%2018年增长70.2%2019年增长100.41%

二、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203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等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部门预算资金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113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2011号)文件,为我局下达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绩效完成情况

1.产出。

收入情况:2020年预算总收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万元。

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预算支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经费80万元。

2.效果。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增长至2020年的56%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2017年增长35%2018年增长70.2%2019年增长100.41%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5%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可知,考核自评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局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文件要求,于202179日前,将在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部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过绩效结果评价,项目资金效益明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工作经验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部门预算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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