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21-0706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等文件要求,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1.部门职能
(1)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8)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9)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
与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新型墙材推广及墙体材料革新方面的职责。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担。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56 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29 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保编办准〔2019〕64号)文件,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编制1个,与上年持平;编制人数33名,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编制27名,与上年持平;事业编制6名,与上年持平。内设科室、中心16个,与上年持平。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在职实有人数56人,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5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6人。在职人员与上年持平,其中:调入3人(杨朝强昌宁县人民政府调入、张云芳保山工贸园区调入、转业干部李晨);在职退休3人(杨增刚、谢寿珍、万红芳)。
(2)离休干部5人,比上年减少2人。
(3)遗属人员9人,与上年持平,其中:离休人员遗属5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遗属4人,比上年减少4人。高龄护理费或因病护理6人,比上年减少2人,其中:高龄护理5人;因病护理1人。享受中组部13号、“8.13”人员补助3人,与上年持平。
4.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
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亿元。
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增长至2020年的56%。
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2017年增长35%,2018年增长70.2%,2019年增长100.41%。
5.2020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防控物资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作为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在认真协调做好消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储备、调拨工作。各类物资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第一线,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必要供应,以及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2)强化企业复产达产。坚持疫情防控与工业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有序推动“保市场主体”工作,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以国家、省稳定经济运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为抓手,贯彻落实《保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保山市稳定全市经济运行15条措施》、《保山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帮助企业解决人员难进厂、产品难运输、产品难销售等困难问题,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7月,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保山市停产半停产规上企业和计划纳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工信发〔2020〕51号),明确帮扶对象、帮扶目标、帮扶步骤、帮扶措施等四方面工作内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分片包干五县(市、区)、园区89户企业,梳理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问题清单11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去年同期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1户已复产258户,复产率95.2%,规模企业开工率已回复到去年同期水平。
(3)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工业经济发展形势和支撑条件,重点分析研究非电工业投资及经济运行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利用工业经济数据监测系统,对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认真做好工业经济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按时完成统计报表和工业经济月分析报告。
(4)强化培育规模企业。一是积极协调企业发展存在的贷款融资难、原料采购成本上升等问题,推动企业纳规入统工作开展。二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纳入规模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保财建〔2020〕68号)要求,拨付市级纳规奖励补助资金214万元。三是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对入园企业进行电价优惠,优惠电价的执行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生产。
(5)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山市水电硅材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0年全力以赴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方案》(保硅产业办〔2020〕1号)要求,确实加快推进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发展,列出土地、环保、资金等问题清单,责成相关部门拿出措施及时解决,按期每月对相关项目进行督导,截止目前隆基一、二期龙陵“园中园”11GW单晶硅棒项目全面达产;隆基三期腾冲“园中园”10GW单晶硅棒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进入附属基础设施收尾阶段,项目主体工程及满足生产的配套及附属工程基本完成,9月26日项目部分设备点火试机顺利生产,单晶炉设备已进场 456台,已安装392台,完成调试239台,投产203台,生产单晶硅毛棒约455吨,实现产值约7000万元,11月初腾冲隆基硅材料公司已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库,预计年内完成工业产值约4亿元,申报的5.52亿元地方专债项目资金已获得省市重点支持,正在争取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基金1.5亿元和金融机构申贷3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支持;云南通威15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已经完成厂区场平工作,于11月12日开工建设,化工园区申报通过市政府审核,上报省工信厅于10月14日出具化工园区省级专家意见并组织省直8部门进行联审,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批复;东方希望集团氯碱循环产业链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6)强化专项资金申报。完成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的通知》(规划〔2020〕81号)要求,共计上报省工信厅推荐项目31个,合计申请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第一批)专项资金30081万元。
(7)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一是分两批开展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融资申报。二是开展报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推荐企业名单。三是积极开展保供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政银企融资需求座谈会。五是拨付2019年“创客中国”中央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奖补资金各5万元。六是推荐申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七是推荐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云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八是推荐申报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九是上报6户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十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截至10月31日,保山市(不含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腾冲市剩余无分歧欠款清偿进度为100%,全市完成了省政府要求10底前清偿进度达到100%的目标任务。十一是全市四家担保公司获得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510.25万元。十二是严格落实厅级领导和市直部门挂钩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8)强化工业节能工作。一是围绕省工信厅保山调研和滇西工业重镇建设能源消费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向省相关部门汇报我市“十四五”能源消费指标情况及需求,争取省级支持。二是根据省厅要求,推荐企业参加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申报,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度云南省工业硅行业能效“领跑者”。三是做好节能监察工作,超额完成了工信厅下达我市9户的“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四是组织14户企业参加节能诊断工作,市向省厅推荐2家企业为2020年度节能诊断优秀案例。五是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
(9)强化信息产业发展。一是宽带光纤改造,截止目前,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已达1840Gbps,宽带网络光缆线路总长度达111819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63.16万户,其中光纤用户占比达94.86%。二是4G覆盖补点,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881个,基本实现城区、乡镇、行政村、热点地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4G网络100%覆盖,全市4G移动用户达187.38万户。三是新建5G网络,牵头协调解决5G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支持我市5G建设快速推进。四是目前全市413个贫困村已全部完成脱贫攻坚网络“三到”保障任务。五是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申报2020年保山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我市4G网络信号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覆盖面。六是推进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申报,省级部门及省级运营商公司已同意将我市作为云南省向国家工信部申报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项目的2个州市之一。七是推进腾冲清水司莫拉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村振兴示范区。
(10)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无线电频率台站许可及台站数据库维护工作,。二是认真配合保山市税务局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取工作。三是做好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对各频段进行了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我市21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累计保障32天,派出技术人员96人次,监测车辆42辆次,使用监测设备84套次,在全市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六是二类无线电监测站建设项目和小型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七是组织开展无线电科普知识、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11)研究滇西工业重镇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保山现有的要素保障、工业园区布局、人力资源储备等基础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工作组,于4月份编制形成《保山市建设“滇西工业重镇”初步规划方案》。在《方案》基础上,形成《关于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工业重镇的实施意见(初稿)》,《实施意见》已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即将发布实施。通过努力,至2025年保山市预计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700亿元以上、增加值410亿元以上,全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2020年相比,增长5个百分点。
(12)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体挂联人员进一步熟悉挂钩户基本情况;对照贫困户退出的“5条标准”,帮助挂钩户查缺补漏,找准短板;通过拉家常话生产等方式进一步拉近与挂钩户的感情;力所能及为挂钩户解决当前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挂钩户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我局挂钩的杨家山社区于4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目前正在准备迎接脱贫普查。三是截止2019年底,全市413个脱贫退出贫困村宽带网络“三到”保障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13)全面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关工作,认真开展涉黑线索排查,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发送公益短信,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认真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下发文件,加强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好日常痕迹管理。三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和领导挂钩民营企业工作。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有关要求,对照“贪官五面典型”,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五是认真抓好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党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费管理、非公企业党建、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创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儿工作、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教育、老干部、企业减负、禁毒防艾、政务信息等各项工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收入49005283.78元,其中:实际财政拨款收入48539717.00元,上年结转305566.78元,其他资金160000元。
2020年实际项目支出46928515.55元,其中:财政拨款46875398.34元,其他资金使用53117.21元,结转下年2076768.23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初制定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表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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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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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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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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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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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的绿色生产方式,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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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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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市计划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1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非电力工业投资与上年持平。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9.5%。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增长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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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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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业项目建设,带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全市DGP增长、就业增加,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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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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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者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认真组织开展机关管理工作,争取在年度综合考核和群众作风评议中取得等级在良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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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配置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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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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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勤俭节约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部门年度正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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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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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工业跨越发展目标科学编制,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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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重点支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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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科学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菜计划,优先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项目经费预算中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经费不低于70%,用于能力提升的经费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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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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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车辆运行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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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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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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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达到90%,其中,3月底不低于20%,4月底不低于35%,5月底不低于50%,6月底不低于60%,6月底不低于60%,7月底不低于65%,8月底不低于75%,9月底不低于80%,10月底不低于90%,11月底不低于95%。预算调整: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而必须调整预算外,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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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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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增长率不超过上年结余结转数的10%,净结余小于年度总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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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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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办理经费报销;开展绩效自评,在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由检查室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并出具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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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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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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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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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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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三是下属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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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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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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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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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管理工作。2.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率达到80%以上。3.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4.按时完成固定资产决算工作。5.定期盘点资产,对盘盈盘亏的情况做好上报、审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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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管理情况
1.预决算组织管理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部门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预决算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部门支出预算申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等各项工作。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研究、编制部门预算,按程序报保山市财政局。经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下达资金计划。预算调整、决算按照相关规定报批。
2.部门制度管理及财务管理
为加强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内部控制,规范机关日常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为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审批、资金下达、项目评价及验收、资金进度及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部门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机构情况、人员情况及其对应的增加变动情况对部门概况进行描述;再通过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利税总额、园区非电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等方面对主要工作成效进行分析。对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描述分析,并形成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实施过程中,由相关科室负责。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三大方面,及组织保障、指标体系、范围规模、管理模式、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规模、质量控制、结果应用、结果公开等九个分项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实施。
(1)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
(2)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
(3)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实施评价。
(1)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2)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
(4)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度自评综合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1. 目标设定明确: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集体决策等程序。
2.预算配置科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支出及时、足额。
(二)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到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1. 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管控,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
2. 预算管理规范:根据《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公开信息资料、会计凭证、账本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制定并执行了《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执行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已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4)基础信息完善性分析。
2020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 资产管理规范:根据我局制定的《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盘点表、2020年度部门资产清查资料,2020年资产报表、会计账表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计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资产管理安全性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配置基本合理,预算年度资产处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资产租赁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固定资产保存完整,资产盘亏及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了报废处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履职工作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部门职责,结合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各项主要绩效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亿元。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增长至2020年的56%。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2017年增长35%,2018年增长70.2%,2019年增长100.41%。
2.完成及时情况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时限内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3.质量达标情况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目标任务,在确定的时限内已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质量达标率达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全市工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四化”发展,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力量推动工业聚集化发展成规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平稳推进。
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2.53亿元,同比增长5%。“十三五”期间年均递增9.1%,从2016年的124.6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92.53亿元。2020年全市非电工业投资完成137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1亿元。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550.7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6年的50.1%增长至2020年的56%。2020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40%。“十三五”期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连续较快增长,2016年增长50%,2017年增长35%,2018年增长70.2%,2019年增长100.41%。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一是加强同上级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针对我局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局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二)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部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主体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八、建议
我局有离退休干部91人(离休7人,退休80人,代管直属企业离休干部4人),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占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我局属于经济主管服务部门,企业点多面广,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开展产业、行业、个私经济发展等调研工作,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远远超过财政预算核定数。信息化培训任务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基础库建设、信息惠民、电商等新知识培训任务重,涉及面广,人员多,时间长,经费开支大。请求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附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