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8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2月7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1〕6号)文件,下达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年初目标200人,得分10分。慰问认真热情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按时开展慰问工作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成本控制率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100%,年初目标100%,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5%,得分18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建议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以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6.00万元,执行数6.00万元,执行率100.00%。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非常重视,并对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春节临近之际,对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进行春节慰问。通过春节慰问,体现了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全市企业退休职工关怀、关心、关爱,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凝聚了合力、激发了活力、增添了动力。慰问标准为每人300元,春节前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1〕6号)文件,下达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
2021年,实际使用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慰问200人,每人发慰问金300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实际使用2021年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慰问全市企业退休困难职工200人,年初目标200人,完成100.00%。
质量指标:慰问认真热情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
时效指标:按时开展慰问工作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100%,年初目标100%,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5%,完成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困,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五)其他佐证材料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保财预〔2021〕6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