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3-0413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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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项目)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9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32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23号)文件,下达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022年,实际使用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89.00万元,执行数89.00万元,执行率100.00%,得分20分。完成龙陵无线电二类固定监测站建设1座,年初目标1座,得分20分。成本控制率≤15.00%年初支出目标15.00%得分10分。干扰申诉办结率≥95.00%年初支出目标95.00%得分10分。重大活动保障率100.00%年初目标100.00%,得分20分。无线电安全保障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00%,得分1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无线电安全保障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00%,得分9分,扣1分。措施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无线电监测站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和安全运行。无线电管理工作整体围绕“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保山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2.有关建议

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项目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高质量发展对用好管好频谱资源、全面加强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无线电频谱作为信息无所不在和交互传输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将在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应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科学管理频率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利于保护民用航空、广播电视、公众通信、水陆交通、医疗救护、公安消防、公用事业等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无线电业务畅通,有利于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全市重大活动、防邪反邪、反恐、水上搜救和处置社会突发性事件等提供可靠的无线电通信服务保障。全市无线电管理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单位依法管理,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格局。对照新时代无线电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积极主动、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坚持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无线电管理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保山节点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监测站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系统高效规范运转。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建设经费支出89.00万元。完成龙陵无线电二类固定监测站建设1。成本控制率15.00%。重大活动保障率100.00%。无线电安全保障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32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23号)文件,下达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2022年,实际使用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1)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实际使用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龙陵无线电二类固定监测站建设1座,完成年初目标值1座,完成100.00%。质量指标: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活动保障率等于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223号),项目为上年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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