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3-0413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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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项目)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考核自评总分数100分。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信息公开及其他项均达到预期效果。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84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125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29号)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657.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

2022年,实际使用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20.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3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完成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1座,年初目标1座,得分15分。完成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1座,年初目标1座,得分15分。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得分20分。成本控制率≤15.00%年初支出目标值15.00%得分10分。重大活动保障率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得分10分。无线电安全保障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90.00%,得分1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657.00万元,执行数120.58万元,执行率18.35%,得分4分。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2022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数657.00万元,执行数120.58万元,执行率18.35%,得分4分。措施是由于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建设从招标到试运行验收合格需要1年半左右,建设经费需要跨年使用,加之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不能形成有效支出,导致没有完成支出进度。积极主动向财政部门汇报,加快支出进度,形成有效支出。

2.有关建议

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二、佐证材料

)项目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该项目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Ⅱ类站标准和国家《省级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Ⅱ类站标准建设,以满足县城、边境一线信号监测及测向定位的需求,以及大瑞铁路无线电监测需要。对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VHF/UHF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的II类站标准进行配置改造。无线电监测、测向专用设备与现有监测网技术设施高度整合,遵循云南省无线电监测技术体制规划,形成统一的监测网系统。主要工程内容对II类站监测技术设备升级改造。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的指导下完成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建设安装。根据保山市监测网布局和该站担负的无线电监管任务,二个改造提升固定监测站须有较高配置,在II类站建设基本技术指标基础上,重点强化信号自动识别、分析与处理能力。202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经费支出657.00万元;完成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1完成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1;成本控制率15.00%;重大活动保障率100.00%;无线电安全保障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2022125日,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29号)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657.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00%2022年,实际使用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运维经费120.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35%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1)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实际使用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2.5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35%,其中:水费0.05万元、电费0.72万元、差旅费1.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8.62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移动监测站升级改造1座,完成年初目标值1座的100.00%;完成宝盖山TCI固定监测站升级改造1座,完成年初目标值1座,完成100.00%。质量指标:建设项目质量达标率100.00%,完成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5.00%,年初目标值≤15.00%,完成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活动保障率等于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完成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以上。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保财建〔20229号),项目为当年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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