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23-0413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加挂保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保山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5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8名。内设科室、中心17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综合法规科、原材料工业科、轻工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科、工业园区科、节能及技术创新科、通信及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无线电监测中心、军民融合发展科。在职实有人数53人,其中:行政47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6人。离休人员4人。遗属人员8人,其中:离休人员遗属4人;退休人员遗属4人。高龄护理4人。享受中组部“8.13”人员补助1人。长期聘用人员5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职能职责主要是: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通信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承担军民融合有关工作职责。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1,156.65万元,执行数1,689.62万元,执行率146.08%。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90%,年初目标值11.00%左右;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43.47亿元,年初目标值200.00亿元。
质量指标: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7.00%,年初目标值7.00%。
时效指标:按时开展相关工作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3.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4.32%,年初目标值20.00%。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企业入园,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生态效益指标:工业企业节能指标全面完成省级控制目标任务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培育规模工业企业19户,年初目标值25户。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年初目标值大于等于90.0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
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5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6.6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6.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79万元;项目支出223.86万元。
2.预算执行。
2022年完成收入1,689.6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收入1,689.50万元、其他收入0.12万元。分项目情况:
(1)基本收入1,269.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2.7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125.9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696.68万元;职人住房补贴1.14万元;离休人员工资52.69万元;离休人员高龄护理费10.56万元;离休人员遗属补助6.67万元;8.13人员补助1.82万元;一次性抚恤金114.51万元;退休人员遗属补助2.99万元;独生子女费0.08万元;公务费84.0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73万元。
(2)项目收入419.86万元,其中:临聘人员经费53.52万元;其他运转经费18.50万元;网络运维经费12.36万元;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补助资金50.00万元;龙陵无线电二类监测站中央建设经费89.00万元;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运维经费61.00万元;2022年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经费6.00万元;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120.58万元;2020年度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资金8.90万元。
(3)其他收入0.12万元,为2021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财务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规范机关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对资金的审批、下达、评价、进度、验收、绩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6月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方案》和《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及指标体系》。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局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2021年1月6日根据局领导人员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财政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自评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三大方面,及组织保障、指标体系、范围规模、管理模式、绩效目标公开、范围规模、质量控制、结果应用、结果公开等九个分项解释、评价分值、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机关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研究、设立各项绩效目标。
(2)组织实施。
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听取相关人员情况介绍,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初预算数1,156.65万元,执行数1,689.62万元,执行率146.08%,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初预算数932.79万元,执行数1,269.64万元,执行率136.11%;二是项目支出初预算数223.86万元,执行数419.86万元,执行率187.55%;三是其他收入0.12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财务人员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1,156.65万元,执行数1,689.62万元,执行率146.08%。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7.90%,年初目标值11.00%左右,完成年初目标的162.72%;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43.47亿元,年初目标值200.00亿元,完成年初目标的71.73%,未完成的原因是:大项目支撑不足,要素保障困难,企业投资意愿减弱,投资信心不足。
质量指标:全市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7.00%,年初目标值7.00%。
时效指标:按时开展相关工作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3.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4.32%,年初目标值20.00%。未完成的原因是电信业务总量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企业入园,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发展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生态效益指标:工业企业节能指标全面完成省级控制目标任务100.00%,年初目标值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培育规模工业企业19户,年初目标值25户。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年初目标大于等于90.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90%;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43.47亿元;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7.00%;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4.32%;培育规模工业企业19户。
一年来,主要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制定工作机制,抓好作风效能革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年”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印发“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四项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
2.抓实项目建设,助力工业经济增长。抓好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关于加快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保山市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组建绿色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稀土、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信息化6个产业工作专班和1个项目工作专班,全力服务项目实施。
3.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培育步伐加快。始终坚持将园区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阵地,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园中园”建设机制的意见(试行)》,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重点项目建设基金、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等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园区水电路、公共交通、保障房、教育、医疗、娱乐、休闲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4.压实目标责任,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一是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成立局领导任组长,市管职级干部任副组长,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5个挂联包工作组,每月至少1次深入县(市、区)、园区,将各级惠企政策宣传到企业、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帮助协调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用电、用地、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二是开展春风助企稳就业活动6场次;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企服务员“一起益企”服务行动13场次。三是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项工作。四是促成政银企融资对接9次,实现辖区5县(市、区)全覆盖,68家/次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支持意向,金额26.67亿元。五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全市31位市级领导到挂钩联系的62户企业走访调研198次。
5.落实惠企政策,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出台了《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保山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全市预计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790亿元,同比增长5%,占全市GDP比重的55%以上。
6.抓好环保整改,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7.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国办发〔2022〕7号)要求,组织各拖欠主体进行专项行动台账梳理化解工作。
8.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抓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宽带网络线路总长度达12.37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82.28万户,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3400Gbps。全市4G网络物理基站总数达6971个,建成5G基站3280个。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空中缆线4453个区域专项治理。实施无线电台站、无线电频率许可19件,台站注销2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17358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2本。完成无线电管理专项监测12次,成功排查各类无线电干扰4起,完成29场公开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重点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监测,切实保障二十大无线电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绩效管理中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二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下一步将专门针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实施方案预报,保证质量,在计划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并达到预期效益。
(二)整改情况。
1.2022年度财政资金决算数1,689.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46.08%,其中:基本支出1,269.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36.11%;项目支出41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7.55%。但当年下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资金2,118.92万元未能拨付,其中:2022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536.42万元、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中央补助资金1,582.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争取财政部门支持。
2.完成非电工业投资143.4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00.00亿元的71.73%。提高大项目支撑力度,增加全市在库制造业项目储备,强化要素保障,提升企业投资意愿,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3.完成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4.32%,完成目标任务20.00%的71.60%。由于电信业务总量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提升电信企业服务质量,拓展电信业务。
4.完成培育规模工业企业19户,完成目标任务25户的76.00%。由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考虑到市场竞争力,部分企业压缩自身利润,企业生产经营受市场影响较大。强化要素保障,提升企业信心。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管理中,一是加强同上级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绩效目标尽可能的全面、细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深入分析预算执行进度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原因,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断提高职工绩效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部门内加大绩效结果运行和共享,本年在绩效自评应用上年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估评价的相关结果,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部门年初目标的如期实现;五是本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等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针对我局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局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二)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我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6〕8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部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主体科室,以内部通报等形式确保部门内部可查询、可借鉴、可参考。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科室配合。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研究、设立各项绩效目标,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局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统筹协调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三)部门制度管理及财务管理。
为加强部门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财务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规范机关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对资金的审批、下达、评价、进度、验收、绩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6月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方案》和《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及指标体系》。
(四)强化学习。
2022年,我局学习贯彻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局领导就全面实施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结果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我局预算绩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做了要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情况。
附件: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