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07_Z/2017-08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文号 | 保工信发〔2017〕121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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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工信发〔2017〕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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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3号提案的答复
保山市工商联:
贵单位在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合社会资源缓解企业“招工难、留工难”的提案》,已交我委研究办理。我委及时对提案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定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办理。我们围绕提案内容,通过到企业、园区开展调研,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并与市人社局多次会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形成了工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民营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抓手,以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大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新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7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34.77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GDP的47.5%;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到107339户,同比增长12.67%;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1.11万人,同比增长12.97%;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90763万元,同比增长21.08%。
二、民营企业“招工难、留工难”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需求不断增加,我市民营企业普遍遇到招工不足、尤其熟练技术工人难招难留的问题,“招工难、留工难”问题日益凸显。通过对部分民营企业调查、分析,造成我市民营企业用工难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民营企业数量快速增多、生产规模扩大。近几年来,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和优惠政策,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费停收、创业人员的登记费免收、民营企业登记费免收、税收的减免等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民营经济的经营成本、登记成本,微型企业培育、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贷、免、扶、补”等政策,激发了全民创业的热情,民营经济户数从2015年的88546户发展到2016年的99486户,增长12.4%。大量能人从打工行列投身到自己创业中,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技术型人才出现缺失。民营企业增长导致用工需求增大。据初步统计,目前仅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用工需求缺口即达6000人。我市民营企业以传统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用工需求在高速增长。
(二)经济发达地区吸引。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有着数量众多的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巨大,且劳务市场发达、工资待遇相对较高。许多农村、山区青少年更乐意到发达地区打工,既开阔眼界,收益又较高。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只要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的人员都容易找到工作,有一技之长的更容易谋到高薪职业。
(三)劳动者自身因素。目前,一是80后、90后逐步成为民营企业劳动力的主力,部分新生代员工自我意识过强,工作中主动意识弱,缺乏抗压能力,如遇挫折稍有不顺即跳槽。二是随着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农村福利条件极大改善,一些农村务工人员不愿意完全进厂务工。三是比较效应,建筑工地、中心城区改造使临时性务工工价较大幅度上涨,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四)企业的原因。一是劳动强度较大而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市内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原料消耗型、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劳动强度较大。一些企业工资定得较低,员工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反差较大。二是员工权益缺乏保障。部分企业没能按照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交齐各类保险,员工缺乏安全感。三是部分企业招工条件限制,部分企业注重年龄、学历和从业经验,多要求用40岁以下的人员,年龄稍大的很难就业。
三、缓解“招工难、留工难”的措施和打算
针对民营企业用工难的情况,我们及相关部门、企业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工业聚集化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民间投资的管理服务,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途径。二是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成长性民营企业争取项目扶持,做好规模企业培育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作,2017年完成好800户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直接补助,后续服务券服务300户以上。四是多渠道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积极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用活用足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实施政府引导性基金、股权和债券“51+49”“10+3”等扶持合作模式。五是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六是进一步落实好领导挂钩帮扶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七是充分利用各级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加大对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进行宣传。工信部门作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牵头单位,努力发挥在民营经济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研督查,加强与县市区、园区和工商、科技、人社、国土、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民营经济发展所需的原料、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宣传落实好稳定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地推进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落实省、市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95号)等文件精神,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调减失业保险费率,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抓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工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通知》(保办字〔2016〕126号),执行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措施。
(三)努力建立完善培训和职业发展体系。结合全市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等“六大产业”发展及园区(园中园)企业用工需求,一方面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企业订单、定向培训,努力实现职业学校与企业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双赢”目标。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注重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在制定培训体制的过程中,尤其是要对企业的核心员工进行重点培养,根据他们的才能和特长帮助其建立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晋升途径,使员工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完善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而保证企业员工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让企业员工队伍稳定。
(四)引导企业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上下功夫,要吸引大学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来,按照工龄、岗位性质、工作难度以及不可替代性等等,努力使企业员工的薪酬做到公平合理并且不失竞争性。另外企业应有效地激励各个层次的员工,根据各个层次员工的喜好以及需求设置合理的福利政策,保证企业员工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让广大企业员工安心劳动。同时,园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做好员工宿舍、公交线路、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让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尽快融入生活。
(五)引导企业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凝聚力。企业文化对稳定员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凝聚功能,能让员工感受到价值和安全。首先,企业要健全党组织及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其次,在对企业未来的设计和规划中,要明确企业自身的文化和追求,吸引志同道合的员工。再次,企业文化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要尊重和关心员工,为员工提供发挥自身能力的舞台,企业管理者要以身作则,为员工做好表率。这样的企业才能真正留住人才,保持企业员工队伍稳定。
感谢您们对保山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李春会,联系电话:212265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