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山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保山市工商联合会:
你单位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诚信公共信息平台打造诚信保山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对提案作了专题研究,对提案的办理安排到科室、明确到责任人。同时,我委于6月20日召集了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协办单位在市大数据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对提案建议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管理平台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于6月27日召集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腾冲海关等相关单位在市大数据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对提案建议的限制措施、失信人的治理、舆论宣传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座谈。经研究,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动配合推动诚信建设”的问题
(一)关于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问题
1.现状:2017年1月26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建立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10号),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我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职责,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职责分工,部署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为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十三五”规划纲要,按照《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精神,以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为牵头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三是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205号文)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社保缴费、税收缴纳、交通违章、社会组织等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问题
1.现状:截止目前,尚未搭建完成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但已完成保山市信息惠民综合服务云平台IAAS层建设,这是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可免费为各项惠民应用提供所需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和信息安全体系等服务;已完成保山市信息惠民综合服务云平台PAAS层建设,整合并搭建了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工业经济数据库等五大数据库,正筹备建设信用征信、电子证照等数据库,为数据交换与共享打好了基础;已初步完成保山市行政“双公示”信息公示管理平台建设,7月下旬开始试运行。
2.存在问题: 一是在法律方面,各项法律覆盖的范围不同,执法机关工作侧重点不同,导致在执行联合惩戒上存在法律管辖范围的漏洞。二是在政策方面,各项改革正在不断推进,政策的不断变化,如部门的管理权限下放,不同部门间管理权限的转移、合并,这些不断变化的政策也给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带来影响。三是在管理机制方面,由于中央及省直管部门与市级部门之间在提供共享数据要求、市级管理部门之间共享数据要求上都存在不一致情况,导致数据不完整、不统一。比如:公安部正在制定信息公开披露标准,但其他部门尚未制定信息公开披露标准,导致共享数据标准不统一;工商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发放完成发证即可,而保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收集系统需要提供许可或处罚文号,工商就无法提供,且工商的办公系统是全省统一的,导致共享数据出现不完整。四是在网络保密方面,各部门办公系统有的在互联网上运行、有的在电子政务外网上运行、有的在电子政务专网上运行,保密程度不一,数据传输受限。
3.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标准。以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为牵头单位,制定出台保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标准的相关文件,统一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各部门按目录提供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政务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保山市行政“双公示”信息公示管理平台及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工业经济数据库建设成果,以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大数据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逐步纳入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二、关于“对失信人融资、项目招投标、经营、注册新公司、置产、出境、日常高消费等活动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的问题
(一)现状
目前,全市对失信人员或失信企业尚未形成联动惩戒机制,但已形成部分单位相互之间的局部联动惩戒机制、各有关垂直单位的内部惩戒措施,如:
1.部分单位相互之间的局部联动惩戒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已建立。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合作,在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的自动绑定,阻止了“老赖”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的通道,使“老赖”出行全面受限,使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将成为“过去式”,有力促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
二是全市38个部门针对“先照后证”联动惩戒机制建立。2016年10月19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6号),建立了38个部门组成的“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工商部门配合法院系统拦截了失信被执行人18人次,并在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工作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对失信企业进行了限制。
三是全市所有金融机构联动惩戒机制已建立。全市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实现个人和企业银行信息的全面采集,个人和企业信用报告已被广泛运用于风险管理领域,成为个人和企业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必要条件。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83.7万借款人员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占全市人口的32%,对全市11076个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放了机构信用代码证,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全市设立征信查询网点216个。
四是全市税务系统纳税信用评定联动惩戒机制已建立。我市国税、地税系统加强协作,通过“金三”信用评价系统,认真联合开展全市纳税信用评定工作。截止2016年底,对评定结果为A级的信用诚信纳税人进行公开表彰,在办理涉税服务时提供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税金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免除税务检查;享受增值税发票用量增加及时办理等政策。对评定结果为D级的纳税人将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失信纳税人发布“黑名单”,联合各部门实施惩戒,加强出口退税审核、不得享受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等手段,着力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2.各有关垂直单位的内部惩戒措施建设情况
一是工商部门内部联动约束措施。市工商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的通知》(保工商企监字〔2015〕2号),初步建立了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限制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788户;限制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高管9人次,并在商标评选、诚信市场评比、重守合同等工作中进行限制。
二是海关内部惩戒措施。腾冲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按高级认证、一般认证、一般信用、失信等级实施企业信用管理。根据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诚信、企业注册信息核对、年报等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进出口通关环境采用低查验率以及便利通关措施,对信用等级较低或失信企业采用较高查验率进行管理。截止2017年6月,在腾冲海关(包括保山)注册等级的企业共294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1家、一般认证企业1家、失信企业2家,其余企业均为一般信用企业。
(二)存在问题:一是尚未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二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建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信息平台;二是研究出台以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工信、安监、质检、法院、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的失信主体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和企业征信报告纳信干部提拔任用、公务员招录、职务晋升、专项资金补助等领域,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信力,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调监管,形成对失信行为的社会制约。
三、关于“充分发挥‘治理信息平台’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对失信人进行通报、公布、曝光”的问题
(一)现状
今年以来,保山两级法院不断加强与党政机关沟通联动,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共享,不断拓宽曝光“老赖”渠道,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成效明显,为创建诚信保山营造了浓厚氛围,极大促进了诚信保山的建设。截止6月30日,保山两级法院共收各类案件3201件,执结1382件,执结率43.17%;在执结案件中,实际执结1042件,实际执行到位资金7.24亿元;坚决打击拒执行为,采取罚款2人,拘留76人,移交拒执追刑6人,发布布控信息171人,曝光失信执行人407人,网络司法拍卖26宗,成交14宗,成交金额2649.002万元。其中:市中院在处理涉及房地产系列执行案件上开创封闭管理运行模式取得良好效果;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7〕32号文),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协助、参与执行提供了依据。腾冲法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行工作并临场监督执行,多形式促进执行公开;首创全市执行短信回告制度,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龙陵法院加强立审执信息对接、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内部合力。施甸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施甸县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明确各执行单位职责;率先在电视台、电子屏等平台发布督促履行义务公告,公告粘贴遍布各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宣传力度大。昌宁法院率先建立和使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开展悬赏执行,用足了执行强制措施,并且宣传、曝光力度强劲。隆阳法院高度重视联动执行,闻讯连夜出击;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强化执行监督和执行效率;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及户外电子屏曝光“老赖”,收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没有常态化、机制化,执行联动机制未能长效运转;二是未能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在促进诚信保山建设上未能充分发挥效能;三是落实文件精神、要求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有的部门以内部规定为由,消极配合协助执行,未能形成创建诚信保山的工作合力。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和适用惩罚性民事措施及执行措施力度,彰显人民法院对打击失信行为的决心、信心,切实以法律的手段引领全市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把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开、推广,使执行悬赏公告、电话彩铃曝光、电视电台媒体曝光、广场大屏曝光等方式、方法发挥出强有力作用,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如:在失信被执行人的移动终端加入被叫铃声(彩铃):“您好,您呼叫的机主已被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提议得到了各家通讯运营商的支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四、关于“新闻媒体应加大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信保山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舆论氛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信人曝光、公布工作”的问题
(一)现状
市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机融合的方式加大对保山诚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共刊登诚信工作相关稿件301篇(条),刊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篇公益广告270条(次)。其中:保山日报社紧紧围绕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讲好诚信故事、诚信等级管理制度、抵制不诚信行为等多种主题,在《重拳出击让“老赖”“寸步难行”》、《“狐狸”电商开启诚信奖励和创业扶持模式》、《关注“3·15”消费维权保山“市场卫士”在行动》、《金奖背后的良心》等稿件中重点突出了保山诚信做人、诚信经营的模范作用;同时,对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等现象进行了监督及探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市级新闻媒体开设失信人曝光专栏,收集提供失信人曝光材料,及时向社会曝光、公布失信人。同时,探索建立“红黑榜”制度,让失信人在社会无所遁形,让诚信人得到广泛褒奖。二是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进家庭活动,弘扬诚信文化。
感谢你们对保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市工业信息化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张忠信,联系电话:216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