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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4-9-02_Z/2017-09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9-30
  • 文号
  • 保工信发〔2017〕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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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你会在政协保山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保山本土优势骨干企业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抓手,以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着力点,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新动力;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规模不断壮大。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07.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3亿元,同比增长12.1%,比GDP增速高出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35.73亿元,增长6.6%;第二产业152.22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119.07亿元,增长10.3%。二是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0.1%,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三是实力不断增强。2016年,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99486户,同比增长12.4%。其中:个体工商户85476户,同比增长9.1%;私营企业户数达13928户,同比增长37.9%;外商投资企业82户,同比下降27.4%。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28.87万人,同比增长14.2%。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20.39亿元,同比增长25.3%。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传统民营企业基本立足本地农、林、畜等特色产品和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加工,发挥本地人际关系和资源、市场熟知优势,逐步发展壮大,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弱。全市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多数是分散经营的个体户、小企业,由于起步晚、起点低,相对发达地区而言企业规模偏小、实力弱。

(二)竞争能力不强。保山民营经济主要集聚在二、三产业,尤其是传统行业,从事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的企业不多;大多数企业设备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层次不高,利润空间小;具有一定规模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少,产品普遍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缺乏创新意识,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薄弱,企业转型升级压力增大,严重制约民营经济的加速发展。

(三)融资难融资贵。民营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弱、资本积累少,加之部分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向不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基于自身风险控制银行慎贷,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很难找到合规的担保人、抵押物等。民营企业有限的资本额、沉重的利息负担、过短的资金使用期、不稳定性使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突出。

(四)经营管理粗放。一是企业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战略,企业家“小富即安”,不愿冒风险进行长远规划和投资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管理模式落后,家族式管理相当普遍,企业内部缺乏民主与约束机制,企业缺少创新。三是一些民营企业业主文化素质、经营理念、开拓精神与企业家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存在封闭自守、合作意识差、难以发展壮大的问题。四是民营企业普遍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

三、促进民营经济所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突破制约我市发展中的资源瓶颈,我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供优惠条件,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引进具有较强资金、技术、人才、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入驻,带动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促进传统本土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实力,支撑全市经济跨越发展。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关于“引进”与“本土”双管齐下,引外不疏内。在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全市各级政府、工业园区将我市优秀的传统老企业列入支持发展对象,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本地民营企业入驻园区,在土地、资金、标准厂房等方面给予优惠,腾冲县制药厂、东方红制药厂、合丰饵丝、东源建材、黄泥塘藕粉等一批本土企业技术改造入驻了园区。在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上一视同仁,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抓好、抓实、抓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12号)文及42个部门同步制定的29个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5〕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云办通〔2016〕46号)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保山实际,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2〕5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2〕24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4〕58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5〕65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保办发〔2016〕90 号)等文件。2016年,全市各企业用户电费优惠45978.86万元。国税部门做到全覆盖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延续农村金融有关税收、高新技术有关税收、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估算减免税收6000多万元。地税部门减免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收4.06亿元。全市出台了鼓励企业上市、发债和“新三板”挂牌的奖励扶持政策,把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由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目前1家企业(云南大本事)正在进行股改,1家企业(腾冲极边茶业)已完成股改工作。

(二)关于实施“本土优势民营企业壮大工程”,做大做强本土企业。一是抓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6年3月,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21号),全面启动2016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截止2016年底,五个承办部门完成1858户微型企业培育初审,占任务数的103.2%;工信部门牵头对1800户微型企业进行会审,拨付1800户微型企业培育补助资金5400万元,带动10199人就业;264户微型企业获得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2578.5万元贷款支持。二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切实落实“贷免扶补”等创业扶持优惠政策,截止2016年12月,“贷免扶补”全市新增发放贷款5785人,发放贷款54653万元,带动就业11095人;全市新增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884人(户),发放贷款43954万元,带动(吸纳)就业8412人。三是强化规模企业培育。制定了《保山市培育规模工业企业奖励办法》(保办字〔2016〕66号),进一步加大了规模企业扶持力度,提高了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奖励标准。对新建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奖励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每户奖励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提高奖励标准政策。2016年全市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9户,总户数达239户,其中民营企业214户,占89.5%。

(三)关于创立标杆品牌,打造一支强大本土旗舰企业。保山市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和品牌战略。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制定了保山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扶持政策,对市级中心每户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并在科技项目上优先安排。2016年末,全市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7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户,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7个;“保山硅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1个、保山市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户,达41户。二是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制定了《保山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2009年开始,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1万元。目前,全市中小企业共拥有驰名商标3件(腾冲县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高黎贡山”商标、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的“CY”商标、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腾药”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3件(拥有数位居全省第一),云南省著名商标106件,保山市知名商标126件。“龙紫1号石斛”新品种的成功培育,成功申报登记,实现了保山市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培育登记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推荐上报云南名牌产品43个,最终有33个产品(19个产品复评)进入现场评审程序,数量居全省第三。

(四)关于引导本土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和“小巨人”方向发展。结合不同的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和以电力为主的能源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结构,全市5大园区着力在机制创新、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面创新,初步形成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的格局,各园区坚持整合资源、突出优势、集中发展、壮大规模的产业集聚区发展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的初步成效,许多大企业大项目纷纷入驻园区。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的石材产业园和绿色建材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三个“园中园”。保山工贸园区结合园区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创新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探索订单式标准厂房建设助推产业发展的模式,破解园区发展瓶颈,走出绿色发展、生态建园、循环开发利用的新路子,助推园区开发建设快速推进。目前园区投入12.8亿元进行标准厂房建设,共建成30多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初步形成极具发展潜力的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轻纺产业园、木材产业园等“园中园”。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总体发展规划已完成,“园中园”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开工。通过园区和“园中园”的规划建设,各园区不同产业发展定位,将有力的促进产业聚集,不断延长和完善供应链,联合供应链上游供应商企业和下游经销商企业共同发展,形成“捆绑式”的“联合舰队”,促进本土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共生互动与集群发展。

(五)关于政府优先采购我市本土企业名优产品和服务。全市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建立“投、贷、融”联动融资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资项目清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带资承包、PPP等投融资模式参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和运营,推动政府性投资项目与民间资本的有效对接。2016年,全市民间投资132.2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19.8%。对于本地名优产品,商务部门积极协调已在各大型超市建立本地名优产品专架,在机场设立本地名优产品专柜,同时正在协调高速管理部门在高速服务区建立地名优产品专柜,对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给予补贴,以展示推销本地产品。在工程建设方面,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开展本地产品供需见面会,鼓励在工程中采购本地产品。

(六)关于积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本土企业家。一是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出台了《保山市工信委能力提升和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牵头举办党政工业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2期270人次。组织参加培训21期305人次,其中:省外培训 9 期12人次;省内培训 4 期 7人次;市内培训6期16人次。二是我委每年制订宣传方案,保山广播电视台和保山日报社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充分利用专刊、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宣传学习阶段性成效,为实现今年“工业经济攻坚战”的各项预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并与云南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四台“乡村栏目”合作,展示我市企业家风采,近年来对山癸、高黎贡山茶、黄氏蜂业等进行了宣传报到。三是强化服务措施。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保办发〔2016〕65号),从“做好重点服务、强化重点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工作检查、杜绝违规行为”五个方面强化支持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班子35位市级领导挂钩服务70户重点规模工业企业,138位县处级领导挂钩帮扶了193户规模工业企业以及部分重点非规模企业。2016年,市、县级领导开展走访530余天次,召开各类座谈会310余次,促进了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的措施的落实,形成了关心企业、支持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张文忠,联系电话:212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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