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02_Z/2018-080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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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山市四届二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支持力度”的答复

(一)“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而民营经济中的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在增加就业、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体现,中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也日渐明显,成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组成部分。2015年以来,保山市先后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5〕65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保办发〔2016〕90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17〕64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保办发〔2018〕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建立由政府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流联系,提供信息服务”。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保山市民营经济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作用,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采取座谈、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及时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及时有效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5月保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正式启动运营,采取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保山及周边地州市291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29925家(次),其中:提供公益性的政策咨询、项目咨询、投融资咨询、法律咨询等信息咨询服务15658家(次);提供公益性创业服务12052家(次);举办公益性管理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服务活动1574人次;以低收费有偿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等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等咨询服务641项。经抽样调查,评价满意度为100%。2018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49.02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全市GDP的47.7%;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11.74万户,同比增长9.37%;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4.44万人,同比增长10.7%;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1.71亿元,同比增长28.99%。

二、关于“完善信贷考核体系”的答复

(一)“鼓励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了化解小微企业贷款风险问题,2015年以来,省、市财政、工信等部门建立了微型企业培育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经核准代偿的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不良贷款本金,省、市、县三级财政和承担银行按55%、20%、20%、5%的比例分别承担。2018年,根据国家、省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目前,市金融办正在起草制定《保山市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实施意见》,拟从贷款贴息、提供政策性担保等方面提供扶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待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根据《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精神,2018年6月,保山市成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省级出台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园区正在对当地重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调研,抓紧形成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的融资需求数据库,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合作的当地金融分支机构筛选推荐一批具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

(二)“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保山市加大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强化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建设、加大对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力度、加大联合奖惩等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诚信融资环境建设。《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持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7〕135号),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特产品加工的企业,根据吸纳建档贫困户数量给予2至3个点的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政策性担保的抵押物抵押率降低为70%,担保费率降低为1%。2016年保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截止2018年6月,担保企业72户,实现在保余额47690万元。充分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止2018年6月,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58.04亿元,同比增加50.32亿元,增长46.7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2.08个百分点,占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达38.12%,较上年同期提高了8.49个百分点。

三、关于“推动减轻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的答复

近几年,国家、省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迎来健康发展的有利机遇。《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21条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17〕43号)从用地、用电、用工、物流、企业税费五方面降低企业成本;《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保政发〔2017〕48号)明确提出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产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七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8年上半年,全市取消、免征、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减轻企业负担7739万元;减少企业基金737.9万元;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2017年度清退的涉企保证金进行了扫尾;免收3966户企业的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营业执照工本费;全市降低用电支出10028.446万元;市税务部门落实小微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政策减免税收9708.8万元。

2014-2017年,保山市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和后续服务方式支持微型企业发展。一是直接补助方面。4500户微型企业每户获得3万元直接补助,省、市、县三级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3500万元,带动24982人就业。二是贷款贴息方面。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富滇银行三家承贷银行发放967户微型企业贷款10241.5万元,争取省级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贷款贴息资金724.71万元,现已审核拨付贴息资金164974.43元。三是后续服务方面。扶持小微企业242家,最终兑付服务资金446.95万元。

下一步,工信部门将会同发改、财政、金融办等部门,一是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国家、省、市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激活民间投资、破解企业融资难上下功夫,规范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你委对保山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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