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30831-00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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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保山市五 届二次会议第05020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政协保山市

次会议0502012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越委员、李丽红委员:

你们在保山市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疫情管控放开后如何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50201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市人民政府整合了保山市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保山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职能职责,成立了保山市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分析全市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全市上下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围绕抓好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民营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加强民营暨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政策落实,加强企业培育,突出精准服务,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3331由市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与民营企业面对面座谈交流,解决问题,共商发展

2023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79.31亿元,同比增长4.1%,占全市GDP65.8%;实有民营市场主体22.67万户,同比增长19.08%,其中:个体工商户19.35万户,同比增长18.84%;私营企业3.32万户,同比增长20.49%。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20.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88亿元。

(一)强化政策支持。近年来,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先后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保办发〔201914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保发〔20191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169)、《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保政发〔20201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见》(保政办发〔20204号)、《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等六个工作制度的通知》(保发〔202350号)等政策措施,在投资、审批、土地(林地)、环保、上市融资、资金、人才培养投诉机制等方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聚焦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和《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建立了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机制。

(二)强化财税支持。全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制度性减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定。围绕“退减免缓”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精准发力,持续加力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民营企业市场主体,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0户,金额10839万元,新增减税降费23599万元,累计办理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57户,金额55万元。

(三)强化企业培育。一是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通过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获新增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目前全市共有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51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户,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户。向优质中小企业派驻“助企服务员”,开展“一起益企”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加快发展,实现专精特新企业“助企服务员”全覆盖。二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一企一策”培育辅导活动4场次,参训企业70余户帮助企业从自身发展出发,规范管理,固本强基,实现“补短板、强弱项”。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正在公1家,待确认3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7,待确认4。截止目前,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5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95三是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共计争取到7个项目合904.93万元资金

(四)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开展将全市73户优质中小企业名单发至金融机构,建立季度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做好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一对一”入户宣传,目前已有21户优质中小企业入库2024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库优质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方向。截至626日,全市金融机构对73户专精特新企业中的35户有贷款支持,累计授信4.73亿元,贷款余额3.7亿元,其中:今年以来对21户企业发放贷款27笔,金额1.63亿元。

(五)强化服务提升。一是持续做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按照“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个座谈会,制定一个工作方案,解决一批实际问题”的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深入挂钩企业生产一线实现精准帮扶,2023年上半年,全市32位市级领导到、51位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到挂钩的115户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融资贷款、生产用地、用工困难、项目申报等各种问题共109为了更好发挥挂联制度作用,20238月,市委、市政府发了《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等六个工作制度的通知》(保发〔202350号)文件要求做到全市处级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全覆盖,要求挂联领导当好“宣传员”、“服务员”、“调研员”,切实服务好民营企业二是切实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按照“发现一件、核实一件、汇报一件、化解一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全面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系列惠企政策,全面收集梳理企业反映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交办和督促落实;三是涉企政策制定科学民主化。20206月,为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各项惠企政策更加科学民主化,保山市按照《云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及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组建了涵盖各行各业企业家代表库。市人民政府每年召开《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门邀请至少15户民营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提问题提建议,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振信心再出发。202371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之后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打了强心剂。保山市先后出台关于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保山市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等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地位。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领导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及共青团、光彩事业促进会、公益事业等群团组织兼职;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劳动者在工会组织兼职;让更多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更广泛参政议政;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广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列席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经济运行分析会等重要会议;邀请更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三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政治觉悟,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高扬中国梦、点亮企业梦,让企业家创造力竞相迸发,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磅礴力量;培育好我市企业家的创新的精神。努力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上实现突破提升,增强研发投入,补齐基础研究短板,不断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游迈进,让创新成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强大引擎;引导敢为人先,敢于承担风险,在不断创新中寻找新的商业机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家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备国际视野。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把握国际市场动向和需求特点,同时防范国际市场风险,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二)发展环境再优化。紧盯《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5方面、22项重点任务、54个工作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持续改善市场环境。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水电气报装等企业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进一步规范,纳税贸易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一般性投资、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便利服务进一步提升持续规范政务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网上可办全程网办“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持续落实各级惠企政策。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加快政策兑现落地速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加大民营暨中小企业帮扶力度。

(三)“亲”清关系再深化。一是全面落实“亲”“清”关系。严格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7}64)、《中共保山市为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的通知》(保办字{2020}52号)《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等六个工作制度的通知》(保发〔202350号)制度,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加强评议数据分析,运用好评议结果,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二是法制环境持续优化。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时,依法从速办理涉民企案件,坚持宽严相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对影响性企业、争议性案件及时与有关方面做好沟通协调和请示工作,防止出现不该捕而捕、不该诉而诉的情况;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营造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成长的社会氛围。优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模式。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商会建立联系合作,签署法律顾问或者合作协议。律师事务所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免费给企业行政管理、劳动用工、经营管理、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法治环境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政法平台协同办公,线上线下受理法律援助。让市场主体通过平台线上“预约办”“在线办”和“掌上办”;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审查告知承诺制,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长效清理机制建立清欠投诉件的工作台账,明确投诉件的责任主体和欠款主体,要求未清偿完毕的投诉件一月报一次进度,全市清欠投诉件工作台账进行一月一次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四是依托“12345”投诉举报热线、“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和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等中小企业诉求响应方式等载体,畅通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渠道。

感谢你们对提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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