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07_Z/2017-090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7-09-06 |
文号 | 保工信发〔2017〕144 号 | 浏览量 |
保工信发〔2017〕144 号
对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徐家宝代表:
你在人大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入园项目管理服务的建议》已交由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7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56号,对入园区项目管理从项目签约报告制、实行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基建程序、建立健全例会制、执行统计上报制等方面实现入园管理。目前项目投资审批都是由园区全和陪同办理或代办的形式为入园区企业进行办理。但园中园入园项目是各县区招商入园区的项目都回到各县区注册登记办理,相关林地、项目用地报批、保环保护审查任按行业规定要求办理。项目市级审批权限都授权和委托工贸园区审批办理,但省级审批事项还需按行业规定分级审批上报。目前保山工贸园区也正在申请实体化创新试点园区,如取得试点园区批准,园中园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可以从省级试点的高度进行构建,形成线上线下审批相结合的网上并联审批模式,实现园中园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
二、关于建立拟入园项目可行性综合评估机制的答复
2016 年 7 月 15 日,保山市印发《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4号)以来,园中园2016年10月1日前实现了园中园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1月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园区管理机制的意见》(保发〔2017〕2号)和《关于保山市工业聚集化发展实施意见》(保办发〔2017〕3号),从运行机制、激励机制、投资机制、融资体系,加快产业向“园中园聚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搭建工业服务平台”等方面明确了“园中园”建设的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2017年5月27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56号,对入园区项目管理从项目签约报告制、实行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基建程序、建立健全例会制、执行统计上报制等方面实现入园管理。在项目审查制度中已经明确:“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园中园”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县(市、区)“园中园”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报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对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工业信息化委审查,市工业信息化委对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由各县(市、区)或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备案。涉及重大项目的,市工业信息化委审查通过后还须报“园中园”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项目方可备案。已建立项目入园区的三级(四级)分级审查制度,为园中园项目落住进行规范。
三、关于制定项目入园规范性标准并对外发布。
2016 年 7 月 15 日,保山市印发《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4号)中已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各园中园主导产业,按产业门类集聚。“各县(市、区)按照“一个园区、一个主导产业”的要求自主招商,投资额较大的可实行“一事一议”。招商引资要坚持做到按产业门类集聚,强化配套,降低成本。隆阳园规划电子信息产业;施甸园规划装备制造产业;龙陵园规划硅精深加工产业;昌宁园规划生物资源加工产业;腾冲园规划机电加工产业。”二是进行项目初审和监管,严把准入关。“园中园”企业的监管以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为主,各县(市、区)协助。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规划、能耗、环保、技术和安全标准等要求,对“园中园”项目进行初审和监管,严把准入关,严控污染排放量,严禁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总体规划的项目。三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把产业准入关。在2017年5月27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56号文件第一条“项目签约报告制”中明确:“各县(市、区)“园中园”要立足产业定位,培植主导产业,彰显自身特色,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定位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在项目签约前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园中园”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信息化委报告。”四是用地控制性指标。在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5 个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发〔2017〕3 号)中《保山市工业聚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三)推进园区建设高端化。5 个省级工业园区单位面积投入强度达到 200 万元/亩以上,产出率达到 400 万元/亩以上。鼓励支持园区建设“订单式”标准厂房,引导中小企业入园发展”。五是规划控制指标:项目建设规划控制性指标按各园中园控制性详规要求进行报批。(项目设计单位按各园中园给定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在由图审机构对施工设计进行图审,图审通过后再由工贸园区进行规划审查,通过后下发规划建设许可证,如取得项目用地批复,则可以办理施工许可)。以上相关规范性文件都下发各园区、各县市区执行。
四、关于出台奖励办法的答复
一是2017年6月26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保政发〔2017〕20号)对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的农特产品加工、轻纺、新材料、信息、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机电产品加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产业电价执行优惠电价,达到投资条件和产值要求在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的项目投资业主都可以按审批程序进行申请优惠。
二是2017年6月26 日印发的《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园中园”打造成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7〕35 号)文件中“(六)积极推进中介招商。以代理招商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商会、行业协会等专业中介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拓展招商信息渠道,建立稳固的招商委托代理机制,对成功引进的项目,按照《保山工贸园区管委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兑现奖励。2018年 7 月底前、2019 年 9 月底前,各考核认定及兑现 1 次。”已明确中介委托招商按照《保山工贸园区管委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中“(六)重大项目落地奖。引资方引进重大项目入驻园区投资并已正式生产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除给予以上奖励外,园区还额外给予引资人以下奖励:每户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户国内500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户上市公司或地区行业100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兑现奖励。同文件第四条工作要求中“(三)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打造示范区需要有完备的激励机制,结合全市招商实际,需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和奖惩兑现工作,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给予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对在招商常态工作中配合不积极、服务效率低下或者消极情绪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肃的追责问责和限期整改。对实施问责、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处理;考核奖励分别于 2018年7月底前、2019年9月底前,各考核兑现1次。”明确了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招商的考核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谢谢你对我市园中园项目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工业园区的发展,多提建议。
2017年7月26日
联系人:朱云斌 ,联系电话 :221159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委办,市政府办。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