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19-12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左耀波代表:
您在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通信线路建设管理的建议》第 JY050004040052 号,根据市政府安排,由我局牵头办理。经我局组织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等保山市辖区内5户电信进行现场调研,结合我局管理职能,现将该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自建预留设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通信局发【2009】239号)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总体要求,我局加强了运营商之间的协调协作,扎实推进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对同一路由其他运营商已有可共享资源的,不予重复建设,有效提高了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二、扎实推进共建共享,我市辖区内的新建设基站建设已铁塔公司保山分公司统一进行建设,各运营商不再自行建设基站和杆线线路。当前,我市的通信基础设施重点在农村,共建共享的推进,有利于减少电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缓解企业选址难的问题,增强企业集约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从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的建设。
三、对于过去各运营商已经建设的塔杆线路,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各运营商建立专业维护队伍,对各自的塔杆线路进行管理维护。二是通过铁塔公司的运营逐步收购资产,由铁塔公司进行管理改造。三是在下一步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一并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进行基础设施改造。
尊敬的左耀波代表,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统筹协调各方,把您的建设意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扎实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建设,服务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9日
(联系人:杨学娈 电话:212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