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21-08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保山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一保山工贸园区入园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的建议(第3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工贸园区发展基本情况
保山工贸园区2012年2月开始实行实体化管理,在托管区范围内全面履行经济社会管理事务。十三五期间,为突破行政区划的束缚,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创新园区建设发展模式,与市内各县(市、区)合作共建“园中园”,集中各县市区优势资源,形成“5+1”发展布局,努力打造“千亿园区”。经过几年的发展,保山工贸园区完成开发面积22平方公里,入园企业122户。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公共预算收入5.88亿元;累计完成工业生产总值511.07亿元;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3.31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4.9亿元;直接或间接解决就业超过2万人,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户。2019年末较2015年末园区工业总产值净增114.47亿元、工业增加值净增22.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净增127.79亿元,规模企业数净增20户。期间园区还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列为全国纺织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重点培育的10个千亿园区之一。
二、园区优惠电价政策情况
2017年4月,保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招商引资优惠电价的通知》(保政发〔2017〕20号),重点支持农特产品加工业、轻纺产业、新材料产业、信息产业(不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用电电价优惠,同时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产业,医药生产、生物制药产业,装备制造及机电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等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或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给予电价优惠政策支持,执行时间从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园区2户企业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执行优惠电价。2021年4月,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规范全市上网电价和生产性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1〕104号),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有序放开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对有一定用电规模的工业企业推行输配电价计价方式,降低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等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享受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相关电价政策。
三、园区的优化改革情况
目前,省级政府正在对各地州(市)的园区进行全面优化,保山的各个园区也在等待优化方案的出台,前期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也暂时停用。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及时宣传贯彻各级扶持园区企业优惠政策,一如既往的支持配合好发改部门牵头推进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保山工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