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4-9-/2020-013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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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及附件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www.gx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阳区和平路和平小区91号;邮编:678000;电话:2122073;传真:2120788)。

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区工信局、各工业园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93条。

(二)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一般公开和重点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坚持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的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的依据和标准,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全局投入网站建设和网络租赁经费共12.36万元,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目前,保山市工业信息化局共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类,分别是“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均已建成完成能正常使用。其中:2019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共有35个专栏专题进行了内容更新;“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为1067。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与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3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293条的12.3%。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的293条政府信息,主要分为4个类别:一是机构职能类19条,占6.5%;二是政策与规模性文件类16条,占5.4%;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3%;四是通知公告类信息24条,占8.2%;五是财政信息类16条,占5.4%;六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类信息4条,占1.2%;七是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1条,占0.3%;八是公开报告类信息3条,占0.9%;九是其他概况类209条,占71.8%。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8年,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3条;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1条。全部信息均按要求投递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9年公开政策与规模性文件类16条,对其中的3条进行了政策解读,分别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占全部公开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18.7%。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本年度有7条社会关切、政务舆情需回应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行政法规、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行政处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0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675.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公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任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为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与企业切身利益、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一定距离。二是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大项目信息主要是建设进展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对项目建设的土地、林地占用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等方面内容公开不够。三是工作人员能力不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不够。四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更新“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员会门户网站”、“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浪微博”等公开渠道的信息内容。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渠道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让群众能够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各种政策文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五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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