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4-9-/2022-01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及附件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http://gx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隆阳区和平路和平小区91号;邮编:678000;电话:2122073;传真:2120788)。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兰春波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日常工作,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良好。
(二)制定方案,强化保障
为加强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了较完善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考核和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及时更新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及领导分工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目前,共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4类,分别是“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保山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公益987”栏目、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2021年,“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共有12个专栏专题进行了内容更新,共156条,较上年度发布数增加12.2%;公开政策性文件类4条,均进行了政策解读。“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条,较上年度发布数增加16.2%,总用户订阅数为1176人;上线《保山阳光政务》1期,“公益987”直播2期;参加新闻发布会2期,分别为贯彻落实保山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发布会、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和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两会”新闻发布会。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认真做好《保山阳光政务》专题直播工作。节目开播前,制定《2021年“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话题材料,并落实上线带队领导和值守人员,积极做好有关上线准备工作。9月29日,我局杨朝强、谢弘宏副局长带队参加《保山阳光政务》专题直播。“以绿色硅能源牌为抓手,促进保山工业转型升级”为主题,围绕“绿色能源牌”“5G建设”“无线电应用”“领导挂钩民营企业”等工作与广大观众进行在线交流,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认真做好领导信箱的回复工作。今年门户网站共收到两封咨询类信件,均在第一时间收件,协调科室办理并及时回复,未发生超时、投诉等情况。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我局虽然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但办公室仍然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参加了省工信厅举办的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条款适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点、疑难问题处置等内容进行学习。通过培训,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制定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建立各项工作标准体系,着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修改完善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精简规范行政审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窗口办事流程,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放管服”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参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的行政许可目录,结合保山实际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许可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压缩至5项。实现清单监管全覆盖,建立“放管服”投诉举报平台,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监管依法依规、服务热情周到的法治化、公开化、透明化服务“软环境”。
(六)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完整和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二是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增强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和机制完善的防御安全体系,有效地防御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网站安全运行。三是健全网上来信反馈制度。对群众咨询、投诉,由分管领导签批后,转相关科室承办,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一般事项反馈时间为3天;需要调查处理的,反馈时间不超过一周。对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未发布违反政策法规或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按要求完成网站域名清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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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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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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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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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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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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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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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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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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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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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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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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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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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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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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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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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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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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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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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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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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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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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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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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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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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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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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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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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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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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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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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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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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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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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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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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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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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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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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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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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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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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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结起来还有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宣传。我局通过政府简讯、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还不够完善,今后在这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委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二是信息来源渠道还较狭窄,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可利用的各种信息资源,发挥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制定一套适应我局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的及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