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16_C/2018-0516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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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工作目标精准化、重大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既定目标,抓紧全市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重点对象,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市步入新时代,实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普法工作带来的新形势、新要求,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把普法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实践、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党章,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着力推动落实普法工作机制

(一)全面贯彻《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60号)精神。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云办发〔2017〕6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 “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增强工作实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推动我市“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保普办〔2016〕4号),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推动县(市、区)在当地媒体开设“以案释法”节目(栏目)。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

(三)开展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中期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保发〔2016〕34号)要求,结合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将“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普法办。

三、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重点宣传本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重大意义,讲清楚这次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

(二)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司发〔2017〕71号),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大对保山市2017、2018年度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进度的督促,协调配齐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深化“法律三进”活动,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商会调解工作等,推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普法工作,强化“谁用工谁普法”,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深化“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继续推进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建设。

(三)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场、车站、公交、商场、公园等活动,使普法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开展“法律扶贫”。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一)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和发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更好的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建设保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扩大保山普法微信矩阵,建立市、县(市、区)二级普法微信塔群。征集新华网云南政法频道组稿稿件、征集作品参加全国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探索新媒体普法平台与“12348中国法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对接融合。

(二)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法制与社会》、《法治云南》两刊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保障

(一)理顺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根据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统一部署,市普法办负责保山市领导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讲活动的协调安排。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和法治宣传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普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开展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健全完善普法信息报送机制,构建涵盖市、县二级普法主管机关之间,各级普法主管机关与各部门之间完备的信息报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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