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19-121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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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承办机构,明确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兼职人员1名,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明确了政务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三是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单位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坚持政务信息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信息公开建设和政务公开相结合。二是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前,形成了由工作人员认真填写《信息公开审批批示单》、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的审批程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三是强化保密认识。根据保密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则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四是及时编制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将本单位基本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公开电话,办事程序等情况公开;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按照要求认真受理、解答群众咨询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公开涉及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年度办理情况4条,制定公示《保山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保山市腾冲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等立法方案;公开回应公众意见,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34条;公开了三公经费、财政预算等信息。

二、载体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有一个网站,2个微信公众号及一个今日头条公众号。2019年以来,保山司法行政公众微信号总用户数502,发布信息51条;保山普法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5432,发布信息64条;保山市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160余条;保山司法行政今日头条公众号累计发文614条、总获阅读300余万、一年内推荐量680余万、单条最高阅读量9000人次。

三、全市三项制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2019年5月我局经市政府同意,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24号),并按《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向省司法厅备案。同时为保证方案执行到位,成立了由王文生副市长为组长,1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或成员的保山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为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任务,制定了“保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事项”表,便于各单位对应表格分阶段地按时完成任务。三是强化宣传培训。经市政府同意,于2019年8月召开保山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暨培训,对全市“三项制度”实施深化作了进一步要求,全市32家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及各县(市、区)近200人参会。四是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制定“保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事项”,明确了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并要求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本机关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19年7月,已通过保山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告市本级的3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保山市司法局关于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2019年第3号)。截至目前,除部分尚未完成机构改革的乡(镇)未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外,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已基本完成。五是今年以来,省市联合已组织开展了3次督察巡查,确保工作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为依据,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规范运作、求实创新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改进网站管理模式、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充实网站资料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设置,规范文件审批和发送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高效,符合规则。二是统一认识,标准任务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能按照既定的任务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请进来、走出去主动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四是严把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同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成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保山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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