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sfj-16_C/2021-050202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经审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执法职权类型、执法类别、主要执法依据等信息,现确认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如下:
执法主体名称: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负责人:赵斌
执法区域:保山市
执法类别:互联网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45号
监督电话:0875-2140356
邮 编:6780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须于本公告发布后,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单位的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保山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