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16_C/2016-1101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10-24 |
文号 | 浏览量 |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