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30829-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文号 | 浏览量 |
五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9日
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条措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要求,对五县(市、区)和部分市级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督察云南反馈问题整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任务落实。
责任科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
责 任 人:王晋超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优化司法所机构设置。严格落实“一乡镇(街道)一司法所”要求,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隆阳区司法局永盛司法所、腾冲市司法局西源司法所,并报省司法厅备案。二是用好用足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等各类编制资源,积极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做到专编专用,空编即补,2023年底实现全面纠正长期借调、借用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情况。三是充实人员力量。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相关工作调研,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采取招录、聘用、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配备与司法所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实现到2023年底全面消除“一人所”。四是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按照“强的做优、弱的补强、分类推进”思路,统筹推进全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全市申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比例2023年不少于55%,2024年不少于70%。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责 任 人:杨 凡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等落实情况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7类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的进行深度排查复盘,每年评查案卷数不少于500件。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我市公布的两批9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市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年办件量不少于6万件。四是聚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纠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
责任科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责 任 人:支芹会
四、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能力水平。推进“云南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推广使用,实现全市200家以上企业入驻线上平台。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持续提升公证便民利企服务质效,开展公证减证便民利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对重点领域重要项目涉企公证服务中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对证明事项简单的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责 任 人:李君兰
五、加强“政企联动”,助力企业发展。持续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机制,实现全市律师事务所与全市37家商会建立联系合作,签署法律顾问或者合作协议。做到商会需求100%对接,100%全覆盖服务,100%开展“法治体检”。
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
责 任 人:徐晓霞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涉企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各级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吸纳企业家、律师等担任调委会成员,建强特邀调解专家库,构建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督促指导设立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履行好保障责任。二是加大涉企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化解涉民营企业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消费旅游、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指导各级调委会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受理登记、调查调处、司法确认以及文书档案等制度,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云智调”信息化手段开展调解工作,推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岭先锋”“12348云南法网”“平安保山”等小程序推送、移送、转办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实现“线上受理”“线下调解”无缝衔接,为民营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纠纷调解服务。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责 任 人:杨 凡
七、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评查范围包括县(市、区)自2021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之后每年对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评查全覆盖。对评查中发现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试行涉企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时,注重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见,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涉企案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理,对可以调解的案件,主动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调解,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市场主体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渠道。提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全面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实时在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责 任 人:尹艳秋
八、加大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一是加强《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市级普法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普法强基・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开展“八五”普法讲师团“公益普法行”企业行系列活动,每年开展“法治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加强线上线下公益普法。二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产品制作计划,制播营商环境领域“以案释法”节目和微视频,并在全平台推送。三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纳入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四是充分激活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法律三进”活动。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责 任 人:白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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