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2021-0304003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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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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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正处级行政机构,承担我市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职责调整:取消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职责,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增加对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及特殊病患者进行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目标,编制全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和解除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人员的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3.负责强戒人员的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依法做好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和特殊病患者的收治管理工作;处置所内突发事件,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4.协调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工作。

5.编制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环境保护等工作;对下属企业进行指导性、政策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全所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报批、决算工作;负责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场所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

7.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警察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宣传、人事警务、警务督察、教育培训和工青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工管理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8.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场所正规化建设和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20个机构(正科级):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办公室、所政管理科、调查科、戒毒科、教育矫治科(心理矫治中心)、生活卫生科、习艺劳动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后勤保障科、警戒保卫科(警戒护卫队)、医务室、入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二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三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四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女子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法专项编制120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政委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副政委1名(副处级),纪委书记1名(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领导职数34名。非领导职务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2021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推动教育矫治向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立足新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把握新的发展形势,抢抓机遇,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重点强化履职敬业责任,锐意进取,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强制隔离戒毒“收得下,管得住,矫治好,跑不了”的工作目标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场所基本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的支持保障下,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戒毒工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随着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工作任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时合理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加强戒毒经费预算支出管理与核算,严格划分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费用开支标准,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职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的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4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27.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67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7.93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场所管理要求特殊,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生产量及生产效益有所下滑,劳动补偿费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9.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27.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27.13万元(本级财力2159.13万元,专项收入868.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87.93万元,下降11.2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场所管理要求特殊,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生产量及生产效益有所下滑,劳动补偿费非税收入(专项收入)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49.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4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09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场所管理要求特殊,强戒人员习艺劳动生产量及生产效益有所下滑,劳动补偿费非税收入预算减少,保障的辅警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对应减少。项目支出17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4万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数量较上年减少,二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加密网建设项目和所政设施大型修缮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801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运行中,基本支出为249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其余部分为项目支出,属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1.50万元,均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03.3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113.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57.3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

6、2040806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所政设施建设、2040807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信息化建设、2040899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均为项目支出,属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784.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456.43万元,津贴补贴914.89万元,奖金38.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生活补助3.71万元,医疗费补助0.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11万元,项目支出176.16万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20.35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差旅费23.00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8.50万元,劳务费825.20万元,工会经费48.00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3.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属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所政设施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切实消除场所安全隐患,确保日常戒毒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戒治场所安全稳定。

2、产出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至少达到95%,超概算(预算)项目比例最多不超过10%。

3、效益指标:设计功能实现率至少达到95%。

4、满意度指标:强戒人员满意度至少达到95%。

(二)五大中心改造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完成智慧戒毒建设总体目标任务。

2、产出指标:竣工验收合格率至少达到95%,超概算(预算)项目比例最多不超过10%。

3、效益指标:设计功能实现率至少达到95%。

4、满意度指标:强戒人员满意度至少达到95%。

(三)司法加密网建设经费

1、总体目标:为司法部全系统提供涉密信息传输服务。

2、产出指标:系统在规定年限内正常使用。

3、效益指标:信息数据安全率达到95%。

4、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至少达到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53万元,下降23.16%,主要原因是强制隔离戒毒业务工作经费和技术装备等费用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7300111

附件:1.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20210302113426858

            2.保山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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