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3-7-16_C/2018-022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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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办字【2015】5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正处级行政机构,承担我市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职责调整:取消劳动教养管理工作职责,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增加对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及特殊病患者进行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加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⒈贯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展目标,编制全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⒉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矫治、戒毒治疗、习艺劳动和解除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人员的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⒊负责强戒人员的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依法做好吸毒人员中的特殊病感染者和特殊病患者的收治管理工作;处置所内突发事件,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

⒋协调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工作。

⒌编制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环境保护等工作;对下属企业进行指导性、政策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⒍负责全所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报批、决算工作;负责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场所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

⒎负责领导班子建设、警察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宣传、人事警务、警务督察、教育培训和工青妇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工管理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⒏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⒐负责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场所正规化建设和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⒑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20个机构(正科级):政治部(警务督察大队)、监察室、办公室、所政管理科、调查科、戒毒科、教育矫治科(心理矫治中心)、生活卫生科、习艺劳动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后勤保障科、警戒保卫科(警戒护卫队)、医务室、入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一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二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三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四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女子大队(下设两个副科级中队)。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法专项编制120名。其中,所长1名(正处级)、政委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副政委1名(副处级),纪委书记1名(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6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领导职数34名。非领导职务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归口保山市司法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2018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紧紧围绕所党委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以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责,推动教育矫治向精细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立足新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把握新的发展形势,抢抓机遇,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重点强化履职敬业责任,锐意进取,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强制隔离戒毒 “收得下,管得住,矫治好,跑不了”的工作目标、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场所改扩建项目工程顺利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的支持保障下,我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戒毒工作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及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国家的财务规章制度,随着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努力适应工作任务发展的需要;及时合理编制部门经费预算,加强戒毒预算支出管理与核算,严格划分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财务服务保障职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的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的职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20人、工勤编制4人、政府购买服务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8人,财政部分供养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1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498,7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068,2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1,430,5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98,796元,其中:本年收入29,068,296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收入1,430,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68,296元(本级财力29,068,29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498,79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068,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8,296元,项目支出13,08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28,257,65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1,137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3,376,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6,409元,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61,551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551元,项目支出2,0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30,336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6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43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30,5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8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分析说明: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 0元。变动原因分析说明:主要是结合2017年我所实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40,790元,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中,考虑到2018年我所强制隔离戒毒收治任务加重,公务活动频繁,在不超上年公务接待费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公务接待开支,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公务接待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4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 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 0元,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2018年车编、实有车辆数与2017年相同,无购置车辆,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 0元,变动原因分析说明: 2018年车编、实有车辆数及车辆运行维护经费与2017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⒈工资福利支出13,376,409元,占基本支出的83.66%。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810,009元、同比增6.4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和调整津补贴等。

⒉商品和服务支出2,581,551元,占基本支出的16.15%。与上年对比,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280,551元,同比增12.1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市本级公用经费标准调整,由2017年的5000元/人.年调整为7000元/人.年。

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36元,占基本支出的0.19%。与上年对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4,764元,同比减13.5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⒈强戒人员戒毒康复治疗经费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6.89%。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600,000元、同比增15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⒉强戒场所所政管理水电经费68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69%。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380,000元、同比增127.6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经费5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45%。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350,000元、同比增233.3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服经费9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6.2%。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640,000元、同比增246.1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执行新的《保山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⒌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专项经费1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68.92%。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1,763,700元、同比增21.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收回2016年度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项目中央配套资金结转结余8,194,772.33元,2018年部门预算以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资金重新安排改扩建项目资金8,000,000元、安排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项目市级配套资金2,000,000元。

⒍财政应返还项目额度结转结余1,430,500元。占项目支出的9.85%。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少8,533,800元、同比减596.5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收回2016年度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项目中央配套资金结转结余8,194,772.33元,2018年重新以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资金部门预算安排改扩建项目资金8,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⒈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⒊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⒋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是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是指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581,551元,比上年预算增(减)280,551元,同比增(减)12.19%,占基本支出的16.1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市本级公用经费标准调整,由2017年的5000元/人.年调整为7000元/人.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30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戒毒康复场所项目) 5个,财政预算安排1,30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18年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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