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sfj-16_C/2021-050201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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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免职初审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公证员免职办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二、法定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自确定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三、实施机关

由保山市司法局受理申请

四、承办科室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自确定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3.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提请免职,应当提交公证员免职报审表和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司法部应当自收到提请免职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制作并下达公证员免职决定。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不符合予以许可条件的

六、办理时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其他要求

1

公证员免职报审表

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

2

免职申请书

3

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公证员解聘或调离公证机构的证明材料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人公证员执业证

6

符合法定免职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

公证员有免职情形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自确定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

八、办理地点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保山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2)。

乘车方式:①乘3路、6路、8路、9路南(9路北)公交车至永昌会堂站下车,沿正阳北路向南步行约170米,右转沿金山路向西步行60米;②乘1路、2路A(2路B)、7路公交车至保山学院站下车,沿远征路向南步行约150米,左转沿金山路向东步行约380米。

电话:0875—2218987。

网址:http://www.sfj.baoshan.gov.cn/。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理流程

由保山市司法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实质性要件和形式性要件初审后报司法厅审核,审核后报司法部免职。

十二、咨询方式

1.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保山市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2)。

2.乘车方式:①乘3路、6路、8路、9路南(9路北)公交车至永昌会堂站下车,沿正阳北路向南步行约170米,右转沿金山路向西步行60米;②乘1路、2路A(2路B)、7路公交车至保山学院站下车,沿远征路向南步行约150米,左转沿金山路向东步行约380米。

3.电话:0875—2218987。

4.网址:http://www.sfj.baoshan.gov.cn/。

5.回复方式:当场回复、电话回复、信函回复、网络回复。

十三、监督方式

1.现场投诉:(1)保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三楼;乘车方式:乘车方式:①乘3路、6路、8路、9路南(9路北)公交车至永昌会堂站下车,沿正阳北路向南步行约170米,右转沿金山路向西步行60米;②乘1路、2路A(2路B)、7路公交车至保山学院站下车,沿远征路向南步行约150米,左转沿金山路向东步行约380米。 (2)纪检监察投诉: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保山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地址:市公安局三楼。

2.电话投诉:0875—2122159(办公室)、0875-2192122

(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3.网络投诉:http://www.sfj.baoshan.gov.cn/(保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4.信函投诉:保山市司法局,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8号,邮政编码:678000。

十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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