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sfj-16_C/2021-050203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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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报告

保山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营商环境发展

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控制性工程”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特别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市上下以改革创新精神,瞄准“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目标,举全市之力打造全省最佳营商环境。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通过改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进一步激发发展新活力、构筑竞争新优势,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保山市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第一,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62.6亿元,同比增长9.9%,占全市GDP的47.7%;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12.67万户,同比增长7.95%;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6.74万人,同比增长6.67%;全市民营经济上缴税金12.06亿元,同比增长3.02%。

二、健全工作机制,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保山市先后出台《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通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市电视台、报社开设了宣传报道专栏,对外公示了营商环境投诉电话,强化宣传报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了1次全面体检,组织开展综合督查2次、专项督查调研6次,并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整改3轮;市直各有关部门初步优化列出了业务承诺清单、业务流程图、业务办理须知,并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21场次,进一步获得服务对象的理解和认同。

三、精简审批程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保山市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缩短民营企业办事时限,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放权市场。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5项、暂停103项、下放161项,从原有552项精简为174项,精简率超过70%。市级保留行政职权5647项,市县乡三级实现全覆盖动态管理,基本杜绝了变相审批。二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保留投资报建审批事项32项、减少19项,精简比例为37%。深入实施“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基本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全市共梳理入库各类事项42091项,“网上可办率”达86.73%,居全省第一位。清理公示政务服务事项11664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9092项,比例达81.46%,面向群众和企业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比例达60%以上。各级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共开展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1227637件。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在全省率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网上大厅延伸至村(社区);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保山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建成全省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配备26台自助设备,初步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现100%全覆盖,安装使用率逐步提高。五是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将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进行管理,40项备案事项整合实现“40证合一”。推行“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建立了部门审批流程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扎实推行线上线下“一窗通”,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六是按照“统一进驻为原则,不进驻是特例”的要求,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行政职权、公共服务等具体办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集中办理,变群众“多处跑”为“进一道门、办千万事”。七是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清理,对外公布依法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八是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市级领导、部门挂包民营企业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四、提升服务水平,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为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切实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及企业经营成本高等难题,保山市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一是运用好“51+49”混合所有制股权方式、“10+3”PPP融资方式、“1+5”共建共享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级平台作用,集中五县(市、区)力量,解决重大项目引进难、落地难、推进难问题。二是积极推进企业运用融资租赁、信托、基金、信用担保、PPN融资等措施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想方设法扩大直接融资。三是搭建银、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加强服务需求对接,建立银政企互信合作良好机制。通过“窗口指导”、按季考核通报等手段,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四是针对民营企业抵押品不足,担保、贷款调头困难等问题,对接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融资需求获得率,并通过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贷款成本。五是推行应收账款融资行动。推广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构建中征平台与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直连的线上融资模式,帮助民营与小微企业以应收账款资产为质押物,拓展信贷融资渠道。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94亿元,同比增长17.16%,同比增幅居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52个百分点。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7.78亿元,同比增长14.9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2.98亿元,同比增长31.68%。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推进“一次”办税、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精简证明材料等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2019年1—8月,全市各项新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实现减免税收58382万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行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等举措,积极盘活存量用地,规范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完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措施,依法落实规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推行“园区开发公司、国有企业建设标准厂房,工业企业租用”的成功经验,全市工业用地出让均价为15.7959万元/亩,同比下降1.6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低压用户精简为2环节,高压用户精简为3个环节,用户申请资料精简至3项。用户向供电单位提交用电申请后,供电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低压用户电力接入原则上不需办理接入审批手续,不涉及外线工程的可“当日受理、次日装表接电”;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审批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年内2次调整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价10%以上,预计全年释放电费红利约0.67亿元。九是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供水方面,推动供水企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开通电子支付平台,统一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确保用水全流程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2家供水企业流程均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实现企业用水全流程办理时间(不含施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及燃气管网建设进度,力争燃气管道早日建成通气。

五、强化法治监管,依法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保山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营商环境的改善走上良性轨道,同时促进法治与营商环境的良性互动,2017、2018年连续两年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今年上半年经评测也是全市第一。一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制定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5个大项74个小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6次。全市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企业80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3人次,冻结61户企业涉及股东71人,冻结股权8.2亿元。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建设,开发建成了“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实现了全市198个政府部门共享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二是积极支持引导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三是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通过督导检查、重大案件部署、典型案例评选、办案情况通报等方式,指导并推动基层执法办案。四是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坚持实事求是,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严防执法扰企。五是切实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原则,坚持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实施税务执法。六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涉企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100卷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制止和纠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七是定期开展涉民营企业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久押不决刑事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时督办;建立大案、要案报告制度,涉及民营经济的重大案件、新型案件要向法官委员会报告,并挂牌督办。八是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企业代表走进来,向企业代表全面介绍检察职能,为企业发展树立信心。今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0份,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九是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采取“传统+新媒体”的方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0余场次,营造了浓厚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氛围;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203家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周到的法律顾问服务;组织律师深入50余家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的法治体检专项服务活动,提供有关法律问题咨询710人次,给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66份,帮助企业起草和审查合同文书110份,参与企业商务谈判21件,组织上法治课40场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用地及房屋产权纠纷43件,帮助企业解决劳资纠纷52件,帮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85件,帮助企业解决其它法律难题或法律纠纷130件;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窗办多事”,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12348法网”“12348公众号”“云岭法务通”“12348热线”4张网络平台实现全覆盖;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涉民营企业公证业务。十是加强诚信建设。召开了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会议,建成行政“双公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并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文化和旅游企业“红黑榜”制度,公开发布“红黑榜”4期,“红榜”企业7家、“黑榜”企业16家。十一是便利企业投诉。通过网上信访、“12345”热线电话、“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微信公众号、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等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9年1—8月,全市“12345”政府热线共受理各类工单4105件,办结4100件,办结率99.88%。

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保山市党委政府坚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不断改善“硬环境”、优化“软环境”,针对省反馈的保山市营商环境重点问题清单中指出的18类31项问题,认真研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诺整改时限,集中清理规范。

近期,为如期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目标,市委决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项巡察,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了7个专项巡察组,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同高效的审批环境、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自由便利的外商投资和对外贸易环境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对保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5县(市、区)党委及三个园区党工委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巡察,确保问题真查真改,切实把保山打造成为云南的投资洼地和开放高地。

七、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省内外先进地区,查找在开放创新、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不断强化职能部门、企业及群众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消除隐性壁垒;通过创新信贷产品、鼓励上市等措施扩宽融资渠道,进一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督察、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策落实、项目执行、部门协同、支撑保障等落实到位,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中共保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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