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0-12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0-12-1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司律许通字〔2020〕35号
陈明:
2020年12月7日,本机关收到 你(你单位) 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下列(补正)申请材料:
1 . 申请公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2 . 户口薄;
3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
4 . 身份证;
5 .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6 . 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经审查, 你(你单位) 提交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保山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0875-22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