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3-7-/2021-030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保司律许通字〔2021〕7号
杨晓莹:
2021年2月22日,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 .户口簿;
2 .身份证;
3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
4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年以上或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5 . 申请公职律师执业承诺书;
6 . 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经审查, 你提交的上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