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4-8-07_k/2018-01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为使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更好地了解交通运输工作,参与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政策决策事务,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人数

(一)列席会议的确定。需要列席的会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的政策决策事务会议,其他需列席的会议由局领导班子决定后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

(二)列席会议代表资格。利益相关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代表、相关专家、媒体均有资格列席会议。

(三)列席人数。列席会议的人数根据会议的议题和方式确定,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决策会议每次列席的代表人数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列席会议的范围

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卫生计生政策决策事务 。

三、列席会议的程序

(一)公告。由局办公室提前3天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会议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列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名额等有关事项。

(二)报名。发出公告后,参加列席会议的利益相关方代表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baoshanjiaotong@163.com或2225348传真)向我局报名。亦可由局领导班子邀请议题利益相关方、相关行业代表列席。

(三)确定人员。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列席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名单,会前1天通知本人。

四、列席代表的要求

(一)列席会议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准时在指定位置就坐,并遵守会议纪律,会议召开时间不受列席的代表是否按时到会影响。

(二)列席开放式会议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可按照会议的议程现场发表建议,提出问题。

(三)列席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原则上不参与会议讨论,如对会议所议事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会后反馈给局办公室。

(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代表,应提前向我局办公室报备。

五、代表意见的收集和处理

会议结束后,局办公室负责梳理、分类、整理列席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报经领导批示,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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