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局部门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应对照报告内容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第二条 报告的内容:
局部门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科室、本单位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本科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工作情况;
3.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各分类信息数;
4.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5.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数,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度内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办公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2.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3.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4.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1.年度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费用总数;
2.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相关费用减免数额;
3.年度内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年度内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其中包括:
(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2)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2.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件数,其中包括:
(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3)判决变更的件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上级有关部门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3.如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诉讼的,除复议决定维持、判决维持的以外,其他引起诉讼的行为要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
4.如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公民投诉的,说明造成投诉原因及整改措施;
5.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